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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教育学院档案保密制度

普陀区教育学院档案保密制度

1、秘密文件的保密范围包括:上级机关下发和本单位形成的秘密文件、资料、载有秘密内容的会议记录、纪要、表册、照片、录音、录像、光盘、来信来访等。总之,凡文件内容关系到国家安全利益、单位安定团结,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都应列入保密范围。

2、密级的划分,一般划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绝密”是国家企事业秘密的核心部分;“机密”是国家企事业秘密的重要部分;“秘密”是国家企事业秘密的一般部分。上述文件如被不应知悉者所知,会使国家企事业的安全利益遭到损失或严重损失。

不属于秘密范围,又不宜对外公布的内部文件资料,也应保存,不得擅自对外泄密。

3、借阅秘密文件和档案,其绝密级只限于直接需要的部分和人员使用,同该工作有部分联系的人员,只能接触有关部分;机密级的只限于与该工作直接有关的单位和人员使用;秘密级,与工作有关的部门和人员均可使用。

借阅需要履行借阅手续,如扩大利用范围,须经分管领导批准。

4、复制本单位秘密档案,须经分管领导或办公室主任批准,档案室人员予以登记。复好后,原件及时收回。

5、专兼职档案人员,必须“以身作则,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坚持内外有别,既便利工作又确保保密”的原则,为本单位各项工作服务。

普陀区教育学院

2009.2

 

附:普陀区教育学院档案工作分管领导岗位责任制

 

1、加强档案工作统一领导、规划、组织。

2、检查贯彻执行档案法等档案工作条列、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

3、审定本单位起草的档案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检查执行情况。

4、坚持档案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5、严格执行档案保密制度,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普陀区教育学院

20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