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院内及办公环境无烟建设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公布的《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意见》及《无烟学校参考标准》文件。学院工会和院务办公室于2010年2月25日(周四)下午3:30,在A310会议室联合召开了“学院控烟工作座谈会”。
在座谈会上,院工会和院务办公室组织与会教职工认真学习《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和《普陀区教育系统关于开展公共场所控烟工作的实施方案》。同时,学院就如何贯彻落实控烟工作,广泛听取了与会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建立由学校领导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控烟领导小组,相关职能部门职责明确;任何人(包括外来人员)都不得在校园内吸烟;校园内(包括建筑物内,操场等室外区域)无人吸烟,校园内无烟蒂、无吸烟者;员工有责任对在校园内吸烟者进行劝阻。并将控烟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中,将履行控烟职责的情况作为师生员工评优评先的参考指标之一;校园内禁止烟草广告和变相烟草广告并设有专门及吸烟处。与会教职工纷纷表示将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市“控烟”条例,努力营造无烟、清洁、健康、和谐的环境,进一步推动新一轮上海市文明单位建设。
图片:学院设置了六楼露天吸烟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