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教育的发展,我院用电需求量不断增加,装机部量与实际需求的矛盾日益突现,为确保用量安全,特制定用电管理办法。
一、用电原则:
学院用电应首先确保全体教职全员正常办公,生活之用(如电梯、水泵、消防、各办公室、教室照明、风扇等);其次,确保正常教学空调用电(计算机房、多媒体教室、B楼3-6层教室,阶梯教室),最后是各会议室,各办公室空调用电。
二、用电原则:
1、暑假期间(
2、非暑假间(
3、因空调制热用电量剧增,原则上不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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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管理办法由院党政办会议讨论通过,请全院教职员工严格执行。
普陀区教育学院
20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