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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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征求购买教职工门急诊保险的通知

 

关于购买门急诊保险的通知
各位教职工:
根据区教育工会建议,由院工会申请,经院务会讨论决定,学院将根据个人自愿原则支持教职工购买门急诊保险,以进一步丰富学院教职工医疗保障体系。门急诊保险基本责任和权利如下(具体以保险条款为准):
1 、购买门急诊保险人均年支付金额为260元(保金)。
2 、被保险人门急诊时各项理疗费用超过600元的部分,按70%比例赔付,全年累计赔付最高总额为1600元。
3 、被保险人因在保险期限内意外伤害保险事故或疾病住院治疗发生的符合上海市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根据协议对医保报销范围内个人自负(含医保个人账户金额)的各项合理医疗费用按70%的比例赔付,全年累计赔付最多为2000元。
4 、门诊及住院医疗的指定医院为二级及二级以上医保定点医院;急诊可就近选择一级医保定点医院就诊,但复诊时须到指定医院就诊治疗。
学院将为每位选择参加门急诊保险的教职工承担130元保金,即个人自付130元,个人自付部分将从工资中扣除。请需要参加保险的教职工于4月12日前到工会小组长处登记!
院工会
201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