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教育学院2010年度学习型文明组室评选实施办法
文明组室建设是学院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创建上海市文明单位的基础工作,同时也是提高教职工思想道德和工作生活品质的重要抓手。根据学院精神文明建设整体规划,2010年度文明组室创建的主题为“学习型班组建设”,通过争创学习型班组活动来不断提升教职工专业水平和专业服务质量,并以此为基础进一步丰富区域现代教育改革专业支持中心和干部教师继续教育中心的内涵建设。
一、评选对象。学院今年参加文明组室评选的部门为12个,分别为院办公室;课改办;教研室;学前教研室;德育室;科研室;现代教育技术研究室;师训办公室;干训部;图书情报资料中心;财务组;校企部。
二、总结交流。每一个组室围绕“学习型班组建设”主题对本组室今年的文明组室创建工作进行总结交流。总结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组室精神面貌 (思想道德、工作作风、人际关系,以及组室凝聚力建设等);组室学习(学习方式、学习内容、学习收获);组室业务工作(工作思路,工作实绩);组室参与学院集体活动情况(包括各类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的参与情况,以及参加学院工会组织的全院活动等)。总结交流由组室主任负责(建议做好PPT),交流时间不超过为10分钟。
三、评选项目与标准。评选项目主要有四项:组室精神面貌、组室学习、组室业务工作、组室参与学院集体活动情况。上述四项每一项的得分为25分,但是评委仅限于前三项共75分值的评分权,第四项(25分)由院办联合工会根据各组室平时参与学院集体活动情况给予定量赋分(学院政治和业务学习出勤率情况分值为15分,工会各类爱心活动的参与情况分值6分,办公室卫生评比分值3分,工会锻炼活动参与情况分值3分)。
四、评选。学院文明组室评选在院党总支和院长室领导下,由院工会牵头组织。聘请学院党政领导和全体教代会代表、工会委员、工会小组长作为评委(共36名评委)。院工会综合评委评分和参与学院集体活动所得分值(由院办和工会评定)提出2010年院文明组室建议名单,由院务会议最终确定2010年院文明组室名单。优秀文明组室名额原则上控制在参评组室的60%(7个组室)。其余教职员工列席大会并参与有奖竞猜活动。
五、奖励。评选出来的院文明组室按照学院《完善荣誉激励机制的若干意见》有关规定进行奖励。文明组室奖励按照组室人数确定奖励金额,优秀文明组室的奖励金额为80元×组室人数,文明组室的奖励金额为60元×组室人数。组室成员不足五人,按五人计。
六、宣传。评选出的院文明组室予以张榜表彰,并充分利用院宣传栏,校园网进行先进事迹介绍。
七、时间。2011年4月 8 日下午全院大会上进行交流和评选。
普陀区教育学院党总支
2011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