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春季“市级共享课程”培训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社区学校、中心、中职校专管员:
根据上海市教师教育学院下发的《关于2023年春季“市级共享课程”培训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请及时做好以下两件常规培训管理工作:
一、教师个人信息更新工作
请本校应参加培训的教师(含外借教师)将基本信息做核查,如信息有误,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上半年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更新工作的通知》要求,由人事干部统一登录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jiaoshi.shec.edu.cn/)进行数据更新工作。
说明: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的 “岗位类别”、“校级职务”、“专业技术职务”、“任教学段”、“任教课程”和“手机号码”等信息内容将直接影响教师的培训报名与学分认证等关键操作。
二、2023年春季市级共享课程培训开班报名
报名网址:上海市教师教育管理平台 jsgl.shec.edu.cn
1.本学期每人需自主报名并只可报名1门课程。
2.参训学员报名后,需由校级管理员进行报名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确认报名成功。
工作安排表:
工作任务 |
时间 |
学员第一次报名(每天 8:00 -23:00 ) |
3月26日-3月29日 |
校级初审 |
3月30日、31日 |
学员第二次报名(每天 8:00 -23:00 ) |
4月4日、5日 |
校级二次审核 |
4月6日 |
培训开班 |
4月8日起 |
特此通知。
附:普陀区参加上海市“十四五”教师培训市级共享课程培训情况统计(2021-2022)
普陀区教育学院培训中心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