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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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优秀教师和职称晋级执行“师德一票否决制要求”

 

评选优秀教师和职称晋级等工作执行“师德一票否决制要求”
学院建立行为约束机制:先后制定了教育学院的《教师基本守则》、《员工基本守则》以及《师德规范》等三个教师以及员工的行为规范方面的指导性的文件。这些文件一方面提出了禁止性的行为要求,另一方面从教师的职业标准对教师提出遵守性的要求。学院把 “师德一票否决制要求”作为评选优秀教师和职称晋级 考核重要依据。
学院坚持每年进行一届院内的师德标兵服务明星的评比,起到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作用。学院还规定凡向上一级组织推荐的各类先进个人候选人,原则上都须从学院内评比产生的师德标兵服务明星产生。对评选出来的师德标兵和服务明星,学院每年都要召开一次表彰大会,在表彰会上介绍事迹,授予获奖证书和颁发奖金,给予物质与精神的双重奖励。学院还专门制定了有关的奖励标准。学院还充分利用宣传栏和党建网进行先进事迹的宣传和介绍,营造学习师德标兵和服务明星的氛围。
评选优秀教师、 绩效考核 和职称晋级执行“师德一票否决制要求”材料
1 优秀教师评选《 教育学院2009年争创“师德标兵” 活动的通知》
区教育党工委今年在全系统开展新一轮的以“做人民满意教师,办人民满意教育”为主题的师德标兵的争创、评选和表彰活动,为推进这一活动,进一步加强我院教职工的师德建设,院党总支决定按照党工委的部署在本院开展争创师德标兵的评选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今年评选活动的宗旨方面要继续按照往年的要求,执行 “师德一票否决制要求”, 切实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积极培育师德示范群体,不断提高我院教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意识,努力实现我院师德修养高,学术水平高的师资队伍建设的目标。以学习贯彻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线,把深入基层,努力为基层学校,为一线教师提供参谋咨询服务,管理指导服务,技术支持服务和研训发展服务,不断提高服务的水平和质量作为评选活动的主要的宗旨。
争创评选标准
1 、志存高远、爱国敬业。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积极地在教育实践中履行自己的职责,百折不绕,奋勇直前。
2 、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自觉加强道德修养,严于律己,率先垂范。脚踏实地、乐于奉献,淡泊明志、甘为人梯,以自己的高尚人格影响所联系和所服务的学校与教师,成为一线教师的良师益友。
3 、严谨笃学、与时俱进。积极实践素质教育,在工作中锐意进取,敢于开拓,严谨治学,求真务实,能在深化教育改革、推进教育发展的过程中主持和参与研究,为基层学校的发展,为基层教师的发展提供他们所需要的指导和帮助,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 、脚踏实地、任劳任怨。在自己的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不计报酬,不计时间,能为他人着想,为学院着想,为基层着想,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得到群众的肯定得到基层学校教师的肯定。      
2 、《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激励教师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贡献。考核工作要以促进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坚持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结合教师专业发展的专业性、长期性、实践性特点,对不同职称教师实行分类评估,通过考核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升广大教师的法制意识、敬业精神、爱生情操和为人师表的能力,进一步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绩效考核工作还要与学校教师业务管理工作相结合,与学期初的工作计划、学期末的工作小结相结合,着力构建符合学校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教师绩效考核主要内容是对教师履行法定职责、师德表现、完成学校岗位职责、工作实绩、教育教学研究、专业发展、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核。
1 、在师德修养方面,应着重对教师在履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职责方面进行考核。要遵照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关于重新修订和印发《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通知(教师[2008]2号)和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若干意见》(沪教卫党[2009]87号)的规定,重点考核教师在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等方面的具体表现,要求教师坚定理想信念,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树立高尚道德情操和精神追求,不断增强自身的社会责任意识,树立良好的社会公众形象;要求教师增强自身的社会责任,树立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保护学生安全的责任意识;要求教师要有先进的教育理念,遵循教育规律,自觉实施素质教育;要求教师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准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准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要求教师树立终身学习理念,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在以上方面若有违法违纪情况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制,绩效考核结果不能评为合格及以上等第。
普陀区教育局          
      二○○九年十二月
3 、《关于做好2009年度普陀区教育系统教师中级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03年度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人〔2003〕31号)和《上海市人事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普教系统教师职务结构比例和岗位设置的意见>的通知》(沪人〔2004〕128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09年度普陀区教育系统教师中级职务评聘工作通知如下:
相关政策
1 、到云南等西部地区或上海郊区支教一年以上并经受援单位考核合格的支教教师,担任中学二级教师职务满三年或小学一级教师职务满四年者,可以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职务或小学高级教师职务。
2 、到云南等西部地区支教一年以上并经受援单位考核为合格或到上海郊区支教一年以上并经受援单位考核为优秀者的支教教师,其外语和计算机成绩可不作为必备条件。
工作要求
1 、教师中级职务评聘工作严格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2 、各单位要在经核准的教师编制范围内和经批准的职务结构比例内,按照各学科实际承担的任务,结合学校发展方向和学科建设目标,根据按需设岗的原则设置高、中、初级岗位,并将方案在全校公布。
3 、对不履行教师职责,经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教师,不能续聘相应的教师职务,必须缓聘或低聘、解聘。
                                                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局
二OO九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