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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市教委文件:沪教委人〔2016〕41号
来源: 普陀区教育学院    作者:   发稿日期:2016年11月21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
 
 

沪教委人〔2016〕41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十三五”
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工作
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深化上海教育综合改革,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完善教师培训体系建设,我委制定了《上海市“十三五”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工作实施意见》,请你们认真按照执行,并根据本区县特点制定实施细则。
在执行过程中,有何建议和意见请及时报我委人事处。
联系人:孙鸿;联系电话:23116675
附件:上海市“十三五”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培训工作实施意见
 
上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16年6月21日

文件下载:沪教委人〔2016〕41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