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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十二五”教师继续教育全员培训指南
来源: 普陀区教育学院    作者:   发稿日期:2013年05月16日

 

普陀区“十二五”教师继续教育全员培训指南
 
根据上海市和普陀区“十二五”教师培训规划,我区教师全员培训工作将紧紧围绕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的深化,面向需求、培育特色、优化品质、提升效率,突出教师继续教育的“主体性”、“开放性”、“实效性”,以提高教师师德素养和业务水平为核心,全面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育境界,建设一支适应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教师队伍。
一、参训对象和学分有何要求
对象:我区所有在岗的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含民办,下同)都有参加“十二五”教师培训的权利和义务。其中2015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教师可按本人意愿免修市级、区级的选修课程。
学分要求:2011年1月至2015年底,完成360学时培训,其中中学高级职称教师完成540学时。一般10学时折算为1学分。
2012年9月后招聘进入我区教育系统的教师(指新教师),学分逐年递减。
表1 新教师学分递减表

进入我区时间
学分总要求
新教师
见习培训
市级
区级
校本
师德素养+实践体验
2012年9月后
26
12
2
4
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