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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普陀区教育系统“十四五”中小学、幼儿园校本研修课程学分平台操作培训的通知
作者: 普陀区教育学院    发稿日期:2024年05月14日

各中小学、幼儿园、中职校、普陀区青少年教育活动中心校(园)长室:
根据《普陀区“十四五”中小学、幼儿园校本研修工作实施意见(试用稿)》的要求,普陀区教育学院培训中心负责对本区所有中小学、幼儿园的学分管理,组织、指导学校制定校级研修计划,为让学校管理员了解区平台的基本操作,现集中组织进行校本研修课程学分平台管理操作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培训时间:2024年5月13日(第1组)、5月14日(第2组)、5月16日(第3组)、5月21日(第4组+补课),下午13:30开始;
培训形式:分组培训(详见附件2)、上机操作
培训地点: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学院(普陀区岚皋路75号)A509机房
培训对象:各中小学、幼儿园、中职校、中心师干训专管员
培训说明:本次培训为半天,专管员务必参加,培训完成计0.5区级学分。
培训内容:(1)布置下一阶段校本研修工作内容;(2)平台操作实务培训;(3)上机操作完成2023学年校本研修课程赋分;(4)2021-2023学年个人学习项目的区级审核赋分工作安排。
学分上限说明:上海市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含区级教师专业发展学校)每学年上限5学分;其余学校每学年上限4学分,不能用其他类课程的学分冲抵,离岗者除外。
请学校准备好相关材料文件夹
文件夹名:【校本】学校名称,包括5个文档。
(1)2023学年校本研修课程信息(附件3),学校按照学分上限要求设计好师德类和实践体验类课程的学分和学时(二类课程合计应等于学分上限)。
(2)XXXX学校校本研修学分申请表(2023学年)
(3)XXXX学校校本研修计划(2023学年)
(4)XXXX学校师德类校本研修课程完成名单(2023学年)
(5)XXXX学校实践体验类研修课程完成名单(2023学年)
培训当天请务必将相关材料电子稿带齐,并提前自学《上海市普陀区“十四五”中小学、幼儿园及中职校校本研修课程学分管理操作手册》(见附件4),熟悉流程、准备资料,便于顺利完成网上操作。
培训中心联系人:侯炜毅,联系电话:52048126

 
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学院培训中心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