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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总结的通知
作者: 普陀区教育学院    发稿日期:2024年05月14日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普陀区中小学(幼儿园)

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总结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上海市教师教育学院“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总结的通知”精神,普陀区对2023学年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的结业考评及相关评优工作请做好相关材料的报送工作。

513前:基地校制定好见习教师结业考评方案及评价表、指导教师评优方案及评价表,拟录用学校制定好见习教师结业考评方案及评价表。

517前:基地校和拟录用学校将考评方案和具体指标向见习教师公布。基地校将指导教师评优方案及具体指标向指导教师公布。

612日前:基地校和录用学校提交材料如下。

一、基地学校需要递交的材料如下【相关文件夹及表格见附件】

1.     《手册》完成情况汇总表【幼儿园1+1;中小学2+2;纸质(盖章)】

2.     见习教师评优汇总表【纸质(盖章)】

3.     指导教师评优汇总表【纸质(盖章)】

4.     见习教师手册和指导教师手册(电子版)

5.     普陀区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考核表

6.     特色案例【每所基地学校推荐3篇以上案例】

7.     规培课程【1门以上见习规培的研发课程】

8.     培训总结【基地学校见习规培总结一份】

9.     整体培训方案【包括调研方案和考评方案】

二、录用学校需要递交的材料如下【见附件10

1. 2023学年普陀区录用校(见习教师所在单位)见习教师考评汇总表

三、以上材料按照打包压缩以“基地校全称+2023考评文件名,“录用学校全称+考评汇总表发送到邮箱jxjs213@126.com;基地提交1-3类汇总表还需提交盖章的纸质稿,送至培训中心A213室李明华老师处。

上海市市普陀区教育学院培训中心

2024511

【附件】

附件1:普陀区中小幼见习教师规培《见习教师手册》和《指导教师手册》完成情况汇总表

附件22023学年基地校_见习教师评优汇总表

附件32023学年基地校_指导教师评优汇总表

附件4:见习教师手册和指导教师手册(电子版)

附件5:普陀区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考核表

附件6:普陀区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特色案例申报表

附件7:普陀区基地学校“见习规培”特色课程申报表

附件8:普陀区基地学校“见习规培”培训总结

附件9:普陀区基地学校“见习规培”培训方案

附件102023学年普陀区录用校见习教师考评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