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普陀区中小学(幼儿园)
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总结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上海市教师教育学院“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总结的通知”精神,普陀区对2023学年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的结业考评及相关评优工作,请做好相关材料的报送工作。
5月13日前:基地校制定好见习教师结业考评方案及评价表、指导教师评优方案及评价表,拟录用学校制定好见习教师结业考评方案及评价表。
5月17日前:基地校和拟录用学校将考评方案和具体指标向见习教师公布。基地校将指导教师评优方案及具体指标向指导教师公布。
6月12日前:基地校和录用学校提交材料如下。
一、基地学校需要递交的材料如下【相关文件夹及表格见附件】
1. 《手册》完成情况汇总表【幼儿园1+1;中小学2+2;纸质(盖章)】
2. 见习教师评优汇总表【纸质(盖章)】
3. 指导教师评优汇总表【纸质(盖章)】
4. 见习教师手册和指导教师手册(电子版)
5. 普陀区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考核表
6. 特色案例【每所基地学校推荐3篇以上案例】
7. 规培课程【1门以上见习规培的研发课程】
8. 培训总结【基地学校见习规培总结一份】
9. 整体培训方案【包括调研方案和考评方案】
二、录用学校需要递交的材料如下【见附件10】
1. 2023学年普陀区录用校(见习教师所在单位)见习教师考评汇总表
三、以上材料按照打包压缩以“基地校全称+2023考评”文件名,“录用学校全称+考评汇总表”发送到邮箱jxjs213@126.com;基地校提交1-3类汇总表还需提交盖章的纸质稿,送至培训中心A213室李明华老师处。
上海市市普陀区教育学院培训中心
2024年5月11日
【附件】
附件1:普陀区中小幼见习教师规培《见习教师手册》和《指导教师手册》完成情况汇总表
附件2:2023学年基地校_见习教师评优汇总表
附件3:2023学年基地校_指导教师评优汇总表
附件4:见习教师手册和指导教师手册(电子版)
附件5:普陀区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考核表
附件6:普陀区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特色案例申报表
附件7:普陀区基地学校“见习规培”特色课程申报表
附件8:普陀区基地学校“见习规培”培训总结
附件9:普陀区基地学校“见习规培”培训方案
附件10:2023学年普陀区录用校见习教师考评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