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教育学院组织离退休教职工活动的若干规定
学院的离退休教职员工为学院的创建、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关心丰富离退休教职工的晚年生活,安排好离退休教职工的活动,是学院义不容辞的职责。学院十分重视离退休教职工的工作,多次获得市区两级的优秀离退休教工之家,在组织离退休活动上也已经形成了自己的特色,为巩固发扬特色进一步组织好每年离退休教职工的活动,现作如下规定。
一,
实施“1+4+5”的活动活动模式
所谓“1+4+5”的活动模式,即学院每年确立一个活动主题,形成一个主题年,一年中,围绕主题,开展各项活动。主题做到三个结合,一是结合形势,二是结合院情,三是结合老年人需要。学院近几年来相继形成了健康年、学习年、奥运年、院庆年、世博年等各个主题年。每年组织四次回娘家活动,上半年两次,下半年两次。每年组织五次欢乐相聚小组活动。全院离退休老师自由组合结成欢乐相聚小组,每年围绕主题开展五次活动。一年总共安排九次活动,除寒暑假外保证每月有一次活动。
二、
活动内容多样化
学院围绕每年活动的主题,四次回娘家活动力求内容多样化
1、组织学习活动,聘请专家教授做报告、讲座。
2、组织教育系统退管中心的自娱自乐活动。
3、每两年安排组织一次体检。
4、敬老节组织参观、游览活动。
6、组织祝寿活动及暨元旦团拜活动。
鼓励“欢乐相聚”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围绕学院活动主题,自主开展各项活动,并组织优秀欢乐小组的评比,推动换了小组活动的开展。
此外,积极组织学院离退休教职工参加由局退管中心组织的各项文娱体育方面的各项活动。
三、
活动经费保障
学院行政在目前经费运行的制度下每年保证人均450元~500元左右的主题年活动经费,人均150元的重阳节游览活动经费。人均50元的换了相聚小组的活动经费,以及其他回娘家活动的各项经费。保证参加局退管中心组织的各项文娱体育方面的各项活动的经费。
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学院退管会
201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