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教研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教研员是我区中小学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小学教学业务骨干队伍,也是区域课程改革和学科建设的引领者、组织者;同时,普陀区教育学院作为区现代教育改革专业支持中心和干部教师继续教育中心,需要一支高素质的教研员队伍来加强其专业领导和专业支持力量。为此,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办普陀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先进的教育理念和课改精神为依托,以优化教研员队伍为目标,全面提升我区教研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图示:院领导与特级教师共商学院发展大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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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范围和对象
教研员队伍包含专职和兼职教研员,主要是指普陀区教育学院所有业务科室在编在岗的专业人员。
三、教研员的选拔和聘用
教研员的选拔应遵循公开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由教研室向学院上报所需的专、兼职教研员的人数及学科,报教育局并由人事科在其专门网站上发布信息。
教研员的选拔途径主要有两条,一是从外省市和外区县引进优秀人才,二是从本区的基层学校商调或商借其教学骨干。基层学校应积极支持教研员的选拔工作,同时,教育学院也应利用其专业力量,通过兼职教研员的工作平台,为基层学校培养教学教研骨干。
教研员的聘用采用合同制,签订工作任务书,每年定期考核,考核合格方能继续聘任并享受相应待遇。今后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教研员的任职将形成竞聘上岗,合理流动的用人机制。
四、教研员的工作职责
教研员要围绕“学科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和“区域质量保障体系建设”这三个方面开展工作。教研员要注重自身修养,拓展自身的专业视野,努力提高自己的理论功底、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成为学习型、科研型、专家型的教师。
教研员在工作中必须注意自身形象的塑造和维护,尽力配合基层学校的工作要求,为基层学校提供无私无偿的专业服务。
1、学科建设
教研员应深入研究教育教学的先进理论,准确把握本学科的发展方向。要对普陀区该学科的发展进行整体的思考和规划,并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策略。
关注本学科建设发展中的先进经验,总结提炼,积极辐射,以点带面,促进全区学科建设水平的提高。组织形式新、内容精的学科教研活动,传递学科建设中的新理念、新实践。
关注学科建设中的“短板效应”,教研员要大力扶持本学科相对薄弱的教研组,推进区域学科质量的均衡发展。
注重学科建设中的实践引领,教研员要重视学科基地的建设,蹲点学校,聚焦课堂、亲历课堂、研究课堂,帮助学校开展校本教研,有效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
自觉开展教学研究,积极承担各级各类的学科教学科研任务。善于在日常的教研工作中发现问题、研究问题。
2、教师队伍建设
秉承教研室服务基层的宗旨,发挥专业优势,为普陀区锻造一支思想先进、功底扎实、积极探索、务实勤奋的教师队伍。
教研员要熟悉并深入研究普陀区本学科教师的基本情况,为教师发展提供专业支持,指导学科骨干教师的专业发展,积极发现和培养有发展潜能的青年教师。
为教师发展搭建交流展示平台,利用公开课、研讨课、教学评优以及学科论坛等方式,为教师提供专业发展的机会。教研员要鼓励并指导基层优秀教师参加各级各类的学科展示活动,拓展教师的视野和交流空间,提升优秀教师的影响力。
教研员应主持或参与师资培训的课程开发,树立研训一体意识,通过课程开发提高教研活动的质量。
3、区域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教研员必须积极开展有效教学的研究,制订并落实细化到章节的学科教学基本要求和关于“课前准备”、“课堂教学”、“作业训练”、“学生辅导”和“考试评价”等五个环节基本规范。做好日常视导工作,从教学内容、教学技术和教学结果这三个角度对教学过程进行跟踪反馈,促使教学过程的改进优化。
形成从小学到高中的质量控制链,深入开展命题研究,保证区学科质量调研命题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教”“考”结合,“考”“导”结合,凸现课改精神,体现素质教育评价的原则。
教研员应深入进行各学科调研考试的测量与评价研究,对质量调研进行科学化管理。对考试目标、考试内容、命题设计、考试管理、评卷、分数报告等环节进行科学地分析和调整,以使区高中各学科调研考试适应课改要求,使各学科命题步骤更为规范,调研后的质量统计更为准确,分析反馈更为科学有效。
五、教研员工作的考核
教研员的工作考核由普陀区教育学院负责。学院根据工作任务书的完成情况、基层学校对其工作的反馈以及组室自评互评对教研员的工作进行考核,参照考核结果给予奖励或处分。
六、教研员的待遇和奖励
教研员考核合格,可享受普陀区教职员工津贴和骨干教师专项津贴。在此基础上,有特级教师工作室和学科带头人工作室任务的教研员按教育局规定享受相应等第的特殊津贴和工作经费。
对获得由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教育、教学、科研评比展示活动中获奖或产生重大影响的教研员或教研成果,对辅导基层教师或在校学生获得市级以上重要奖项的教研员,教育局将另行奖励。
七、补充说明
本意见由普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