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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教育学院“十一五”教师540培训要求一览表

普陀区教育学院“十一五”教师540培训要求一览表

类别

项目

学分

说明

30

 

参加区内

教师培训班*

每门

2-3

每学期初通过区教师网选择知识课程并参加学习。

高级教师通识培训*

每次

1

每年寒暑假的高级教师通识培训讲座。

(每次听讲并完成网上作业得1分)

862培训*

市未定

已完成

外出进修

 

学历或专业专题培训。(按培训单位出具的证书证明认定学分)

培训教师*

 

培训者可以获得与被培训者相同的学分

862一科一评

2

区教研人员完成辅导并递交相关材料

24

16

专著自学*

五年

4

每年一次学院组织,个人自学,网上交流

自学一本专著写一篇心得,在网上交流。每次1

集体学习*

五年

4

参加院统一组织的集体业务学习。每年1

学术论坛*

 

网上推荐0.5/次,大会交流1/

 

课题研究

 

 

 

领衔人每年2分,参与者每年1

课程开发

形成讲义、教材,参加院学术评审并认可,一等奖12分,二等奖10分,三等奖8分,

论文专著

参加院学术评审并认可,按质和发表层次112

高级研修班*

每次12

以培养科研能力为目标的高级教师研修班(师训办每年统一招生的)

4

 

教学实践

 

 

教研员教学实践课(下水课)

(学分由部门规定)

1--3/

师训教学实践研究

(参加师训办组织的主讲教师教学研究活动)

带教指导

 

新教师带教4分。*

市公开课指导或市级课题指导(唯一指导者)

2分一项)

 

参加市区工作室

(每期学员30分,领衔人42分)

组织协调 4

 

协调指导管理工作室和高级指导教师

(部门另定)

独立或协助组织重大活动每次2

其他

 

不能归入以上类别的项目


图示:普陀区教师进修网上选课系统

说明:1. “十一五”培训对象院内全体教师。学习任务54学分。

2、学习范畴:知识类与实践类课程(30+24分),特殊情况可以学分互通。

中层以上干部参加部分实践类课程。

3. 每年9月至11月按部门汇总上学年的学分申报表(可在校园网下载),附相关材料或证明,主任签字。上表中有*号项目无须申报,统一登分。

 

院教师专业发展管理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