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教育学院“十一五”教师继续教育
2009年工作安排
根据《普陀区教育学院“十一五”教师继续教育方案》,延续上一年度的工作,现对本年度学院内教师继续教育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
知识类课程的学习安排
1、院内支持教师积极参加市相关业务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者培训。教师凭通知,到向院长室提出申请,批准后到师训专管员处登记。学习完成后凭相关证明到师训专管员处申报学分。
2、 “十一五”面向全区教师的各类知识课程培训,每学期都有报名,本院教师可通过网络报名,并参加教学,考核合格者可获相应的学分。
3、凡院内教师参加区教师继续教育基础性知识课程教学或参加学习,考核合格者均可获相应学分。
4、学院支持教师参加研究生学历的学习,凡完成学习者即完成知识类课程的全部学习任务。
二、
实践类课程的学习安排
科目1:教育科学研究能力
1、 每位教师根据学院要求,在上海市教委的相关网站上选择推荐书目2本,并完成相应的2篇读后感,计学分2分。
2、本学年院内组织专题讲座4次,全部参加者计学分2分。
3、
院内教师要注意各类课题申报信息,积极参加各类课题研究。凡参加院级以上各类课题研究的,结题后由课题责任人向师训专管员处领取学分申报表,申报相应的学分。
4、
凡2006年9月起参加课程开发的教师,并通过复评审者,可到院师训专管员处申报学分。
科目2:教育实践与带教能力
1、本学期各业务部门要根据本部门的特点开展以团队合作、同伴互助为组织形式,以亲历课堂实践、形成默会知识、提升专业水准为目标的教研活动,(可以有教师教育课程教学和基础教育课程教学两种)。活动必须有实践、有研讨、有考核评价。
2、凡参领军人物团队,进行带教活动的教师,在合同期满后,凭相关证明到师训专管员处申请学分。
科目3、组织协调能力
1、
凡参加区领军人物团队管理的院内教师,根据管理绩效可赋予一定的学分。
2、 院内其他工作领域的教师,可比照前一条要求,以协调管理为主要内容开展项目工作,以获得相应的学分。
3、 三、注意事项:
1、每位教师做好个人“十一五”学习计划,要有学分意识,积极争取学习机会,主动申报学分。
2、各业务组室要有计划地为全组教师提供实践性课程科目2、科目3的学习机会。并及时做好本组室的学分申报工作。
3、院教师专业发展管理小组将通过师训办公室定期发布相关学习信息,请全体教师关心并参与。
普陀区教育学院教师专业发展管理小组
2009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