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教育学院
多媒体教室安全使用须知
为保持多媒体教室设备的完好,方便广大教师使用,制定以下规定。
一、凡需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应预先向教学主管部门(师训部)申请以便安排。
二、多媒体教室由专人负责和管理,确保教学设施完好,液晶投影由专人开启。
三、教师应熟悉电脑的性能并会正确使用。
四、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与师训部门联系,由师训部门与教育技术研究室联系解决。
五、教师不得擅自安装或删除软件。因教学需要安装软件应征得专管部门有关人员的许可。
六、教室使用后,教师需检查设备完好情况,关闭教室电源和门窗。
普陀区教育学院计算机机房安全管理职责
为保证教学工作的有序开展,促使计算机设备的正常运转,提高计算机使用效率,规范计算机管理,特制定本职责。
1
、全面负责和联系安排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使用。全面负责和保管好本院计算机机房的财产登记、领(借)用及保管等制度。
2
、对发生意外事件,及时向院及部门的负责人汇报,并及时采取有关措施。
3
、对出现故障的微机及时登记并予以标识,及时安排人员予以维修,并做好故障维修纪录。
4
、教师和学员提出的规定范围之外的软件安装要求,及时沟通,视情况决定安装与否。
5
、配合任课老师管理和维护好计算机机房的设备,并督促任课老师上课结束后填写好“设备使用登记簿”。
6
、每学期结束前,征询任课教师的意见,以便根据要求,及时安装调试必需的软件。
普陀区教育学院
2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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