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语文文字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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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教育学院实行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及教师普通话测试成绩表

 

普陀区教育学院语言文字规范化职责和目标要求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通过汉语文课程教授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的汉语文教材,应当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
根据法律文件精神,特制定本院用语、用字规范化职责和目标要求。
1 、对本院以及基层学校的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明确、制度健全,通过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申报评估进行检查落实。
2 、带头倡导各级各类学校将普及普通话、用字规范化作为素质教育、学校管理的内容,要求明确、制度健全、严格管理。
3 、将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纳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做到院内用字、用语双规范。
4 、把普通话作为培训、教研活动、会议、宣传和其他集体活动的校园语言。
5 、完成在职教师的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实施持证上岗制度。
6 、将普通话合格作为对教师进行业务考核、晋升职称和录用教师的一项条件。
7 、对招牌、名称牌等用字加强监督管理。(1)使用印刷体(电脑字)不得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2)电脑制作美术字、变体字等不出现有增减笔画或改换部件引起误解的现象;(3)使用手书字(书法艺术作品除外),若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配放规范字副牌(如:学院门口已配放规范副牌)。
8 、各职能科室的名称牌、标志牌、指示牌、中文信息、网站网页、公文、印章、名片、胸卡、奖牌、奖状、电子屏幕、会标等用字必须规范,不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名称牌、印章用字不出现字形不规范的字。
 
 
普陀区教育学院
 
附表:
普陀区教育学院教师普通话测试成绩表

姓名
身份代码
所在部门
测试时间
成绩
陈爱华
A
幼教
2001-6-30
77
陈慧珍
B
教研
2002-1-1
74
陈进
B
科研
2001-6-30
83
陈莉
B
图情
2001-6-30
88
丁莉
B
教研
2001-6-30
94
高旺蓉
B
教研
2001-6-1
81
郭胜
D
院部
2001-6-30
78
胡风云
B
德育
2001-6-30
83
胡平
B
教研
2001-6-30
90
胡荣伟
B
教研
2002-1-1
74
胡越
B
教研
2002-1-1
80
黄如英
D
图情
2004-9-1
77
黄颂康
A
师训
2001-6-30
79
瞿志军
A
教研
2000-1-1
92
李嘉栋
B
教研
2001-1-1
97
李明华
D
现代信息技术
2001-1-21
80
李萍
B
教研
1998-7-14
83
李玉英
A
教研
2000-1-1
92
刘达
B
教研
2001-6-30
89
陆申
D
师训
2001-7-1
72
吕菊芬
B
教研
1997-12-1
81
倪晓萍
B
图情
2001-6-30
87
欧家斤
B
图情
2001-6-30
75
钱正华
B
教研
2002-1-1
80
任书堂
B
教研
2002-1-1
80
孙刚
B
图情
1999-1-1
82
陶霞
B
教研
2001-6-30
88
汪瑾华
B
教研
1999-1-1
88
王彩萍
B
教研
2001-6-30
89
王萍
B
教研
2002-1-1
81
王艳峰
A
科研
2000-1-1
89
翁亚斌
B
教研
2001-6-30
85
吴永玲
B
教研
2000-1-1
80
谢高潮
B
教研
2002-1-1
75
徐政
B
现代信息技术
2001-6-30
70
许望
B
现代信息技术
2001-6-30
70
颜欣玮
A
教研
2003-1-1
89
杨杰
A
院部
2002-1-1
85
姚蔚
B
教研
2001-6-30
89
印兰
B
教研
2002-1-1
83
张小皖
B
教研
2000-1-1
80
张玉华
B
教研
2000-1-1
82
章富良
A
图情
2001-6-30
80
赵建人
B
教研
2002-1-1
70
赵群
B
教研
1999-1-9
92
朱黎
B
现代信息技术
2004-7-24
80
祝庆东
B
科研
1997-1-1
88

 
身份代码说明:A:中小学语文、幼儿园教师  B:其他教师  C:行政人员  D:其他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