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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试点方案

 

普陀区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试点方案
(修改稿)
 
为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完善并严格实施教师准入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的战略要求,试点国标、省考、县聘、校用新机制,进一步提升新任教师的入职标准与水平,依据《上海市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我区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试点方案。
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是教师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目的是使见习教师正确认识与适应教师角色,形成良好的教育教学行为规范,胜任教师职初工作。
 
一、培训对象、时间安排
见习教师指:师范院校或其他高等院校相关专业的毕业生,已经取得中小学或幼儿园教师资格,尚无中小幼教育教学经历,并在2011年拟应聘于我区中小学幼儿园从事一线教学工作的人员。
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时间从2011年10月至2012年6月,为期一年。期间见习教师既参加见习基地校(异校)的见习培训,同时在拟聘用单位(本校)进行一定量的跟岗实践,在区教育学院进行定期集中培训,其中见习基地培训时间不少于1/2,教育学院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1/10。如表:

项目
见习培训
跟岗实践
集中培训
地点
见习基地
拟聘用单位
教育学院
时间
每周5个半天
每周4个半天
每周1个半天

原则上周一至周五下午在见习基地培训,周一至周四上午在拟聘用单位跟岗实践,周五上午在教育学院集中培训。
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合格者,获市教委统一印制的《上海市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拟聘用单位正式录用的依据。并认定“十二五”教师培训12学分。见习教师见习期的人事关系暂挂靠在拟聘用单位。
 
二、区域管理
区教育局成立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长、教育局人事科、教育学院相关部门的人员组成。主要职责为编制本区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的计划、确定培训学校和基地布局、协调解决各基地校和录用校的教师配备和人事管理问题。
区教育局委托普陀区教育学院具体负责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常规管理。主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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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见习基地的任务和要求
我区2011学年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基地为:曹杨二中、晋元中学、同济二附中、江宁学校、北海中学、梅陇中学、华师大附小、武宁路小学、朝春中心小学、新普陀小学、上海市实验幼儿园、绿洲幼儿园、豪园幼儿园、大风车幼儿园。
(一)建立领导小组
承担中小幼新教师见习培训的基地校须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常务副组长,由政教主任、教学教导等参加的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管理考评小组。主要职责是:
1. 负责制订学校工作计划,包括见习培训目标、内容、人员配备、指标标准、见习评价、日程安排等;建立基地管理制度。
2. 遴选见习指导教师并报区教育局审核。
3. 实施见习培训,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和矛盾,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4. 作为主要责任方,与教育学院、录用学校共同对见习教师进行考评。
(二) 指导教师的遴选要求
见习培训的指导教师包括学科指导教师和班主任工作指导教师。指导教师的遴选须坚持“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原则,选择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敬业爱生的优秀教师。指导教师要求从事本学科教学工作(或班主任任职经历)5年以上,具有中、高级职称,经验丰富,有带教新教师经历。学校应从“办普陀人民满意的教育”的大局出发,遴选负责任、敢挑担、有能力和精力的骨干教师承担此任。
指导教师可以身兼教育、教学指导。为了提高指导实效,每位指导教师的指导对象一般不超过4名,一般以带教1-2名为宜。
(三)实施要求和过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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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带教指导教师的任务和要求
中小学见习基地设学科指导教师和班主任指导教师,幼儿园见习基地设带教指导教师。见习指导教师的主要权利和义务见市教委文件《指导教师职责》。
(一)主要任务(详见《上海市中小学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要求》)
中小学班主任指导教师的主要指导任务为:
1. 学习制定班主任工作计划;
2. 班集体建设、学生干部培养、家访;
3. 主题班会、主题活动、社会实践;
4. 学生谈心、家长会召开、评语撰写与科任教师协调沟通等。
中小学学科指导教师主要指导任务为:
1. 学习学科课程标准;
2. 指导新教师听课、评课、备课、编写教案、课件制作;
3. 上课、课后反思、作业批改、学困生辅导;
4. 编制试卷、质量分析等项内容。
中小学指导教师的具体任务,按照市教委《内容与要求》中四个部分18个要点进行。其中“课堂经历与教学实践”、“教研工作与专业发展”两部分由学科指导教师承担,“班级工作与育德体验”部分由班主任指导教师负责,“职业感悟与师德修养”部分由二人共同负责。
幼儿园带教指导教师参照上述任务,结合学前教育保教工作特点,按照《上海市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要求》四个部分18个要点另行确定。
(二)管理规范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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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见习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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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教育学院师训办
二0一一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