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教育学院用电管理办法
随着教育的发展,我院用电需求量不断增加,装机部量与实际需求的矛盾日益突现,为确保用量安全,特制定用电管理办法。
一、
用电原则:
学院用电应首先确保全体教职全员正常办公,生活之用(如电梯、水泵、消防、各办公室、教室照明、风扇等);其次,确保正常教学空调用电(计算机房、多媒体教室、B楼3-6层教室,阶梯教室),最后是各会议室,各办公室空调用电。
二、
用电限制:
1、
暑假期间(7月1日至8月31日)任何人除B楼3-6层教室、A楼1楼,5楼计算机房用空调外需使用空调,均需最迟在使用日期前一天,到总务处周灏同志提出申请(条件成熟时,有条件可到本院内部网上申请,)。
2、
非暑假间(9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B楼3-6层空调用电予以切断,其他空调在需要时可正常使用。
3、
因空调制热用电量剧增,原则上不予使用。
该管理办法由院党政办会议讨论通过,请全院教职员工严格执行。
普陀区教育学院
2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