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开展廉政风险滚动排查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深化“四责协同”机制建设,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根据根据普教委【2020】14号,关于印发《区教育系统关于进一步开展廉政风险滚动排查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继续抓好《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普委【2018】74号)贯彻落实,结合新形势、新任务和教育系统工作的新要求、新特点,科学梳理排摸、滚动调整不断深化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机制建设,坚持预防在先,加强源头治理,尤其要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丰富的重点部门、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找准找全廉政风险点;坚持“对症下药”,建立健全防控机制;坚持常态长效管理,建章立制阻塞漏洞,切实将廉政风险隐患防控在源头、消除在萌芽,确保各项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运行,推动形成制度更加完善,从政行为更加廉洁的教育系统政治生态。
二、排查范围
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教研员、德研员、科研员;学院从事后勤管理岗位上的工作人员,包括会计、出纳、财产保管员、食堂管理人员、网络管理员、网站管理员、普陀教育、普陀教育报、普陀教育情报;学院临时从事与职权相联系的工作人员,包括临时组建的评审小组、评标小组、竞争性谈判小组、询价采购小组的组成人员。
主要围绕“人、财、物、权”监督管理等关键环节,按照职责、权力清单,重点排查:(1)思想道德、外部环境、岗位职责、权力运行、作风效能和制度机制等方面,包括政治纪律、政治规矩风险、纪律作风风险、公权力行使风险和道德操守风险;(2)区委区府重点工作任务和重点建设项目;(3)政治巡察反馈情况;(4)组织约谈函询情况;(5)受到问责情况;(6)因“四风”问题被查处的情况;(7)之前排查尚未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的风险方面;(8)“两督查”“两检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督查、“四责协同”机制推进落实专项督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检查、财经纪律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9)教育治理中常态专项工作中所涉风险防控点(如招聘、晋升、教科研、培训、评优、绩效分配、资金使用、购买服务、基建、设备、合同管理、信息技术、安全、舆情、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及师德师风行风等相关职责、制度、流程及其过程)等。采取上下结合、内外结合,自己找、同事提、领导点、集体定等方式,对单位及个人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点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摸底,提出若干个风险点并明确相应的防控措施。
三、领导小组
成立普陀区教育学院深化廉政风险滚动排查防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许晓芳、杨杰
组员:刘滢、王茂江、缪亚男、钱正华、颜欣玮、丁莉、赵群、方红军
下设深化廉政风险滚动排查防控机制建设工作小组:
组长:各支部书记
组员:各部门负责人
今后,深化廉政风险滚动排查机制建设领导小组、工作小组组成人员的职务如有变动,由接任人员自然替补。
四、实施步骤
(一)广泛宣传发动,夯实思想基础
加强和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新形势下规范公权力运行,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重要举措。学院将通过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党课、警示教育活动、各部门要通过召开部门成员会议等多种形式,充分认识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重要意义、工作目标和具体要求,切实增强风险意识、责任意识,提高廉洁从政从业的自觉性。
(二)梳理权力底数,找准教育风险点
梳理权力底数是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关键环节。学院将依据单位法人主体资格,进一步全面梳理领导班子职责、中层干部岗位职责、重要岗位人员职责,科学编制“职权目录”,做到权责明确。部门要按照“三定”方案,全面清理对管理和服务对象行使的各类职权,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做到权力底数清晰。
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条款,逐条逐款对照分析。紧贴岗位实际,从建章立制健全机制上做文章,聚焦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规范、内部管理、监督制约等方面内容,逐项逐块进行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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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省略,如需查阅,请联系普陀区教育学院院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