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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普陀区教育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普陀区教育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一、学院消防安全工作组

1、领导小组

  :杨   杰、许晓芳

副组长:王茂江、缪亚男、刘滢、郭为安
  :徐   政、郑百易、周骏蔚、王萍、马俊、黎   亮、赵 群、董   群、孙   刚、

              颜欣玮、丁   莉、方红军、钱正华、

2、义务消防队

队长:周灏

队员:侯炜毅、薛世伟、陈潮祥、俞周伟、缪   群、

                  李明华、陈   莉、伏蕾斐

二、学院消防安全责任要求

1、学院组建一支覆盖各楼层各部门的义务消防员队伍。

2、全院教职工主动学习和掌握消防科学知识,严格遵守消防法规,积极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3、全院教职工不携带火种进入实验室、机房、食堂等存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

4、发现火灾应立即报告火警,并为火灾报警提供便利,不谎报火警。

5、人人都有参加灭火的义务。

6、自觉保护消防设施,不损坏消防设施并定期检查消防器材是否有效。

三、消防安全检查要求

1、实验室、机房和食堂的易燃、易爆、危险品等重要物质的使用、储存中的防火安全情况。

2、用火、用电及其他火源管理情况。

3、火灾隐患整改情况。

4、消防实施、设备、器材情况(每月一检)。

5、职工的安全意识。

6、消防安全通道。

四、学院消防安全应急疏散预案

当学院遇到火灾时,应立即报警并启动应急疏散预案。

1、启用学院紧急广播系统。

2、由义务消防员缪群在清查电梯中无人的情况下负责关闭电梯。

3、分布在各楼层的义务消防员应迅速进入各自管辖的岗位, 关闭走廊墙上电源总开关,指挥楼层上的人员迅速有序地从安全通道撤离。

4、楼层中所有人员必须服从义务消防员的指挥,快速有序离开大楼, 不准乘用电梯。在通过楼梯时应互相照应,不得拥挤、推搡,紧贴楼道右边下行,迅速安全地离开大楼。

5、所有疏散人员离开大楼后,应撤离到院门外绿化带空地集合,并由各部门主任立刻清点人数,上报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普陀区教育学院办公室

20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