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教育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一、学院消防安全工作组
1、领导小组
组 长:杨 杰、许晓芳
副组长:王茂江、缪亚男、刘滢、郭为安
组
员:徐
政、郑百易、周骏蔚、王萍、马俊、黎
亮、赵 群、董
群、孙
刚、
颜欣玮、丁 莉、方红军、钱正华、
2、义务消防队
队长:周灏
队员:侯炜毅、薛世伟、陈潮祥、俞周伟、缪 群、
李明华、陈 莉、伏蕾斐
二、学院消防安全责任要求
1、学院组建一支覆盖各楼层各部门的义务消防员队伍。
2、全院教职工主动学习和掌握消防科学知识,严格遵守消防法规,积极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3、全院教职工不携带火种进入实验室、机房、食堂等存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
4、发现火灾应立即报告火警,并为火灾报警提供便利,不谎报火警。
5、人人都有参加灭火的义务。
6、自觉保护消防设施,不损坏消防设施并定期检查消防器材是否有效。
三、消防安全检查要求
1、实验室、机房和食堂的易燃、易爆、危险品等重要物质的使用、储存中的防火安全情况。
2、用火、用电及其他火源管理情况。
3、火灾隐患整改情况。
4、消防实施、设备、器材情况(每月一检)。
5、职工的安全意识。
6、消防安全通道。
四、学院消防安全应急疏散预案
当学院遇到火灾时,应立即报警并启动应急疏散预案。
1、启用学院紧急广播系统。
2、由义务消防员缪群在清查电梯中无人的情况下负责关闭电梯。
3、分布在各楼层的义务消防员应迅速进入各自管辖的岗位, 关闭走廊墙上电源总开关,指挥楼层上的人员迅速有序地从安全通道撤离。
4、楼层中所有人员必须服从义务消防员的指挥,快速有序离开大楼, 不准乘用电梯。在通过楼梯时应互相照应,不得拥挤、推搡,紧贴楼道右边下行,迅速安全地离开大楼。
5、所有疏散人员离开大楼后,应撤离到院门外绿化带空地集合,并由各部门主任立刻清点人数,上报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普陀区教育学院办公室
2019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