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现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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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普陀区教育学院章程

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学院章程

序言

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学院创办于1959年,时名为普陀区教工红专学院。1977年8月迁至东新路123号,改名为普陀区教师红专学院;1979年更名为普陀区教师进修学院;1983年5月,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大专建制的普陀区教育学院;1984年至1992年开设师范部,培养本区小学教师。2003年1月,学院迁至岚皋路75号现院址。

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需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保障学院依法自主管理,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全面提高学院的办学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及本市、本区教育政策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院全称为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学院,英文表述为Shanghai Putuo Education Institute ;学院地址为上海市岚皋路75号 ,邮政编码为 200063;官方网址为 http://ptjy.pte.sh.cn 。

第二条 本院由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局举办,经上海市普陀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章 学院理念与文化

第三条 学院以“办普陀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现代教育理论为指导,顺应现代教育发展大势,为推进区域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专业支持。

第四条 学院以“专业引领,服务全局”为理念,推进研训一体,加强内涵建设,发挥上海一流的示范性区域基础教育发展专业支持中心的功能。

第五条 学院积极遵循教育规律与教师成长发展规律,以提高师德素养和业务能力为核心,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并能为区域改革发展提供专业引领和支持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第六条 学院秉承“专业引领、服务全局”的办院理念,传承“服务、求实、协作、进取”的院风,构建“专业、高效、民主、和谐”的学院文化。

院标_看图王第七条 学院院标

院标构图分为两大部分。

(一)主体表现普陀区教育学院。由“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学院”校名的三个关键字“普教院”的拼音首字母“pjy”组成。同时,三个字母的竖结构形象地展示了本院高低错落的三幢现代味十足的建筑。

(二)背景表现普陀的基础教育。背景是一个变形的操场跑道,还借用了“j”的“·”以寓意知识和科技。整个背景意图体现基础教育。

(三)主体“PJY”位于背景图像的中央,并有所突破,寓意着教育学院肩负着全区专业引领与创新的重任。

第八条 学院按照依法治院、规范办学、自主发展的要求,定期制订发展规划,形成和健全自评机制,促进学院可持续发展。

第三章 学院治理结构与运行机制

第九条 学院实行院长负责制,在上级党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院长对学院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学院党总支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要用全称)参与学院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第十条 院长依法履行以下主要职责:院长是学院的法定代表人,按照本章程自主管理学校。副院长对院长负责,协助院长开展工作。

 

                ……………………………………………………………………………………(以下省略)

 

 

说明:1、本章程于2014年学院第九届五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延续执行到现    

               在。

          2、如需了解详细内容,可联系学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