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普陀区教育学院在《员工手册》中明确规定:学院实行民主集中制制度下的院长负责制,院长在上级党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对学院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全面负责。院党总支在学院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担负着联系、宣传、组织、团结全体教职员工,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学院各项工作的重要责任。学院党政和谐、分工明确,建立了班子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良好机制。
学院认真落实中共中央提出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确保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和决策程序的规范性。
学院强调民主决策的重要性,需要进行民主决策的事项分类都制定了形影的会议程序,并对决策的民主性进行了调查汇总。
学院每年定期召开党政班子民主生活会,形成了良好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氛围,增强了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领导力。
目录
序号
|
文档名
|
00
|
本栏概述与目录
|
01
|
普陀区教育学院执行领导分工负责结合的制度一览表
|
02
|
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党政工作职责任务分析图表
|
03
|
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
|
04
|
实行民主决策的调查汇总表
|
05
|
2009党政班子民主生活会
|
06
|
2010党政班子民主生活会
|
07
|
教育学院民主决策事项分类与会议程序一览表
|
08
|
学院“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