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研结合 助推普陀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品牌建设
普陀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简称区心理中心)自2024年5月起会同普陀区教育局德育科积极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十四五”期间上海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达标校和示范校评估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德〔2021〕17号)精神,严格根据《上海市教育评估院关于2024年上海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中期复验的通知》要求制订区级评审工作要求和流程,对区内8所上海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简称心理示范校)开展复验评审。
在材料初步评审基础上,6月6日下午在教育学院召开2024年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区级复验答辩会,会上各所心理示范校通过汇报展现了学校获评示范校以来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成效,并现场回答专家提出的问题,接受专家的点评指导。
普陀区教育局副局长包玉全对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作了最新工作提示,她要求学校在系统梳理工作成效同时,聚焦三全育人、五育并举、教育预警咨询干预“四位一体”等要求,密切关注当下发展态势,建立常态化自评诊断、反馈和改进机制,更扎实有效地做好学校心理工作。普陀区教育学院党总支书记张平、普陀区教育局德育科科长袁慧出席答辩会,会议由区心理中心主任王萍主持。
6月14日专家组对部分复验学校进行实地考察,查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过程性资料、心理辅导室设备设施使用情况等,并与学校心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访谈,现场反馈品牌创建的提炼建议和后续发展方向。
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分步复验评审工作推动学校以研究反思的方式深入总结梳理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发展现状,优化后续规划路径,进一步提升凝练心理健康教育品牌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