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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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人能力列人教师考核要求

 

育人能力列人考核要求
学院把师德建设作为教师素质的首要之义,制订本院“师德规范”和“师德公约”,每年考核将育人能力列人考核要求,从而保证这些行为要求成为教师自觉遵守的规范。同时,学院还从榜样、制度,文化等方面来推进学院的师德建设,形成了良好的育人环境,实现全员育人的目标。学院坚持每年进行院师德标兵的评选表彰,弘扬爱岗敬业的精神,投身教改的热情,深入基层的作风,勤奋学习工作的态度。近几年学院有一大批教师获得了市、区的师德标兵、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园丁奖等荣誉称号。
育人能力列人考核要求:
普陀区教育学院奖励的若干意见
建立完善学院奖励制度是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它对于加强学院队伍建设,提高学院的工作效率,树立学院的舆论导向,实现学院的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对学院的奖励作出如下安排:
1、 奖励对象范围
本奖励规定适用的对象为个人与集体两类,一类是学院在岗在编的全体教职员工个人,另一类是学院所属的各组室、各组织、各团体等集体。
本奖励所适用的范围为院内以及院外上级教育部门,党政部门以及教育团体,社会团体开展各类单项或综合的评比所获得的各类荣誉成果均为学院奖励范围。
2、 奖励标准
各类奖励标准如下:
 
普陀区教育学院各级各类奖励标准

 
市级及以上
区级
院级
综合奖励
单项奖励
综合奖励
单项奖励
综合奖励
单项奖励
一等
二等
三等
一等
二等
三等
一等
二等
三等
一等
二等
三等
一等
二等
三等
一等
二等
三等
集体
600
550
500
500
450
400
400
350
300
300
250
200
300
250
200
200
150
100
个人
500
450
400
400
350
300
300
250
200
200
150
100
200
150
100
100
80
50
备注
不设等第奖的项目比照二等奖励;设前三名的奖励,前三名比照一、二、三等奖;设三名以上奖励,第一名比照一等奖二、三名比照二等奖、三名以下比照三等奖。

 
学院个人以及集体所获得的各类荣誉原则上套用上述标准或比照上述标准实施。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套用和比照的,须经院务会议讨论决定后作个案处理。
学院的学术成果由院学术委员会实施评比奖励。暂不纳入本奖励范围。
单项奖励主要是各类竞赛成果和单项评比,如论文奖,知识竞赛奖,以及单项先进等;综合奖励主要是各类整体性的评比:如文明组室,先进工作者等。
院外所获得的各类荣誉成果无论其颁发奖励与否学院均一视同仁按学院标准奖励。
3、 奖励程序
学院的奖励每半年进行一次。上半年安排在三月中下旬;下半年安排在教师节
院内的各项奖励的基本程序为:评比——认定——审定——公布——奖励
院外的各项奖励的基本程序为:申报——认定——审定——公布——奖励
学院每年三月上旬以及九月上旬作为院外各项成果荣誉的的申报时间。由申报人填好奖励申报表(申报表校园网下载)连同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一份交院办公室。由院办公室实施认定,院务会议审定。在全院教工大会上公布。有由学院人事部门按标准发放奖励。
4、本制度经教代会通过后生效实施。本制度生效后,今后奖励按照本制度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对上述意见如有歧义,由院长室解释。
(下附申报表)
                                      普陀区教育学院院长室
普陀区教育学院奖励申报表

申报人
 
申报时间
 
申报项目名称
 
申报项目类别
 
申报等级(按学院标准)
 
院办公室认定
 
院务会议审定
 

2011.1
第二、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学院2011年度考核工作计划
根据普教人[2011]21号《关于做好2011年普陀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及《普陀区教育学院教育教学研究人员工作津贴实施方案》、《普陀区教育学院教辅人员考核工资调整方案》的有关精神,学院决定对全体教职工进行年度考核,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以下计划。
一、考核范围
1、2011年的考核工作仍为“两考并一考”,即“2011年教职工岗位任职情况考核”和“2011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含享受各级津贴的教学研究人员及教辅人员年终绩效考核)合并为年终一次考核,以2011年教职工岗位任职情况考核为基础。
2、考核对象为2011年12月在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考核内容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2、教学研究人员绩效考核:本着“鼓励争优,突出效率”的考核指导思想,从师德修养、岗位实绩、特色创新、工作反馈等方面对本组室教学研究人员一年工作绩效进行综合评定。
3、教学辅助人员绩效考核:本着“抬高底部,鼓励争优”的考核指导思想,各后勤部门从现任岗位职务期间德(政治思想、敬业情况)、能(业务能力、创新精神)、勤(勤奋程度)、绩(团结协作、工作任务、工作质量)等方面对本组室教辅人员一年工作绩效进行综合评定。
三、考核结果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教学研究人员绩效考核结果为:一级津贴(10000元)4人,二级津贴(7000元):17人,三级津贴:(4000元)47人,四级津贴(2000元):16人。
教学辅助人员绩效考核结果为:一级津贴(2000元):2人,二级津贴(1500元)4人,三级津贴(1000元):4人,四级津贴(500元):15人(注:外借吴洁不算)。
四、考核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2011年11月25日-12月2
1、成立2011年学院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杨杰 张哲人
   组员:纪长有 瞿志军 钱正华 严明 章富良 方红军  吕冰
2、动员并布置考核工作
12月2日(周五)全院大会进行考核动员,并在学院网上公布学院考核计划。
(二)考评阶段:(2011年12月2日-12月19
1、自评阶段:12月2日至12月8日,本人总结,网上下载、填写表格,进行自评。教学研究人员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及《普陀区教育学院教育教学研究人员工作绩效考核申报表》。教学辅助人员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及《普陀区教育学院教辅人员绩效考核申报表》。《年度考核登记表》不能附页,小结不超过500字,用16K纸正反打印。普陀区教育学院教育教学研究人员工作绩效考核申报表》、普陀区教育学院教辅人员绩效考核申报表》请用A4纸打印并2011128前交组室汇总,不交申报表者视作自动放弃考核。
2、互评阶段:12月9日(周五),被考核人在组室内进行个人小结交流、互评。各组室根据本部门工作任务书,制定评审细则,注重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客观公正的落实评审工作,组室评议结果在20111212下午430前上报院评审小组,同时上交《年度考核登记表》及《绩效考核申报表》。
3、12月13日(周二)上午9:00,地点:A310,考核领导小组对专业技术人员按考评体系进行测评(打分),职工按照“标准”进行,各类人员在量化考核基础上进行排序,同时确定2011年度考核“优秀”名单,并对全院教学研究人员绩效考核进行终评。教辅人员绩效考核于1216由全院教职工参加考核评价。
五、材料汇总、小结阶段:(2011年12月20日-12月23
1、12月14日、15日、16日、19日、20日对年度考核优秀者及教学研究人员绩效考核结果公示五天,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在三天内向学院评审小组提出书面复议申请,复议意见由学院评审小组向本人反馈。
21216由全院教职工参加考核评价的教辅人员绩效考核结果于121619日、20日进行公示,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在三天内向学院评审小组提出书面复议申请,复议意见由学院评审小组向本人反馈。
3、12月21日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被考核人需在《年度考核登记表》上签名,对考核等次有疑义者,可在一周内向考核小组提出复核要求,如对考核小组复核意见不服,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述。
4、总结年度考核工作,按教育局要求12月23日前上报有关报表。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1、将年度考核与绩效考核的结果进行统一,对年度考核为优秀、合格的教职工按市、区人事部门的有关晋升职务工资的规定以及普陀区教育学院教育教学研究人员工作津贴实施方案》、《普陀区教育学院教辅人员考核工资调整方案》的有关办法执行。
2、教职工当年考核被确认为“不合格”等次的,可予以调整工作岗位,调整工作岗位后,其工资待遇按新任工作岗位重新确立。
3、教职工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认为“不合格”等次的,按原上海市人事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试行意见〉的通知》(沪人〔1995〕113号文)的规定应予以辞退。
201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