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专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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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教育学院教师国外访学进修计划

 

普陀区教育学院教师国外访学进修计划
(试 行)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上海教育人才“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上海市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十二五”行动计划》,加快上海市普教系统教师专业化发展,培养一批适应时代要求、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具有教育国际化视野的优秀人才,决定实施“普陀区教育学院教师国外访学进修计划”
一、指导思想
切实推动上海率先实现基础教育转型的目标,提高上海普教系统教师队伍的国际化程度和整体水平 ,在进一步完善集中组团赴海外研修的同时,加大个体自主培养力度,鼓励并积极推进上海中小学、幼儿园(含中等职业学校)与国外著名大学、科研机构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提升上海基础教育教师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养。
二、进修方式
根据本项目计划每年选派一批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教师到国外著名大学、科研机构(含境外著名大学、科研机构)访学进修。选派类别分为攻读专业学位和访问学者两类。攻读专业学位根据接收学校要求,一般不少于1年;访问学者期限6-12个月,访问学者模式采用国外(含境外)高校专业课程选修与国外(含境外)中小(幼)学校实践相结合的方式。
三、进修对象
    本院从事教育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5年以上的在职教师、教科研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四、进修单位
教育部“涉外监管信息网”(www.jsj.edu.cn)和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公布的我国公民主要留学国家的大学、科研机构。
五、申报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教书育人,学风端正,治学严谨,为人师表,有学成回国为学校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在校从事教育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并取得较好成绩,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具备较强的教育、教学、科研、管理能力和从事基础教育工作经历,具有较强的进取心和学习愿望,具备发展潜质。
3.身心健康,无严重器质性疾病。
4.申请攻读专业学位,应选择与本人从事基础教育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相关的专业学位;申请访问学者,一般应具有高级教师职称,对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的优秀人员,可破格推荐。
六、资助方式与标准
1.采取市和区县联合资助方式。资助内容包括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在规定访学进修期间的部分学习费用、部分国外生活费及住宿费。
2.市教委资助标准:攻读专业学位和访问学者10万元/人。
3.区县可视选派教师所赴国家(地区)的不同生活、学习成本,统筹使用资助经费。不足部分由区县以配套经费形式予以解决。
4.入选教师国外访学进修期内国家工资、绩效工资的基础性部分、职务评聘等原则上不受影响。
七、遴选方式
1.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需本人联系国外访学的大学、科研机构及导师。填写《上海市普教系统教师国外访学进修计划申请书》(申报材料中应有成熟、明确的访学进修计划),提交所在单位审核。
2.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学研究人员可自愿报名,于2012年4月6日(星期五)前将申报表上交人事室,学院审核同意后将相关材料报区教育局人事科,学院上报名额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