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语文文字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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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语委办制定普陀区第十五届全国推普宣传周活动方案

 

普陀区第十五届全国推普宣传周活动方案
 
2012年9月的第三周是第十五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以下简称《上海实施办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精神,提高我区各界人士对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知晓度,区语委按照《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十五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沪语委〔2012〕8号)要求,制定普陀区推普周活动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2年9月16日~22日
二、活动主题
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三、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积极参与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好“推普周”活动,为“推普周”活动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经费保证,结合本单位特点,因地制宜开展相关活动并落实人员积极参加市有关比赛。各单位要广泛开展“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活动、普通话比赛、“推普周”宣传专题板报评比等活动,鼓励开展各种有特色的推普活动。
2.认真学法,强化规范
各单位要大力宣传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提高社会知晓度,不断增强社会语言文字应用的法制意识。党政机关、教育系统、公共服务行业、新闻媒体等要不断推进从业人员以普通话为服务用语,全面提高普通话水平。
3.依法管理,开展监测
各街道镇要以“推普周”活动为契机,开展贯彻语言文字法律法规联合执法活动。对本辖区重要公共场所的中英文使用情况开展集中检查和联合执法活动,进一步净化重点区域语言文字环境。
四、活动内容
1.认真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上海实施办法》,开展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
2.开展本辖区公共场所用语用字规范管理监测活动。各街道镇要对辖区内重要公共场所(主要为各街道镇上报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合格街区”)的中英文使用情况开展一次集中检查和联合执法活动。
3.积极组织区各行业人员参与市“中华经典诵读”比赛。
4.组织语言文字规范化专题培训、讲座和演讲等活动,培训区域语言文字骨干。
5.积极组织参与上海市“中华诵·经典诵读行动”试点校和骨干教师教学成果汇报与展示活动,我区骨干教师将在全市现场会上进行经典诵读教学展示。
6.开展“汉字文化传播和创意设计大赛”(另见市教委文件)。
7.启动并落实2012年度区中职校学生普通话水平测试培训考核工作。
五、活动总结
1.“推普周”活动结束后,语委各成员单位和各学校应在9月30日前,将本次推普周的工作方案、工作总结、活动照片送区语委办(区教育学院A楼405室〈岚皋路75号〉郁老师收,联系电话:52048180),同时以电子稿形式报送区语委办:*******.(请注意保存资料自留底稿归档)。
2.区语委将通过区语言文字网、区教育网等媒体交流、通报各单位本次活动的情况,并择优评选出“优秀组织奖”。
普陀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