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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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师训办制定普陀区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试点方案

 

普陀区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试点方案
(修改稿)
 
为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完善并严格实施教师准入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的战略要求,试点国标、省考、县聘、校用新机制,进一步提升新任教师的入职标准与水平,依据《上海市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我区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试点方案。
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是教师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目的是使见习教师正确认识与适应教师角色,形成良好的教育教学行为规范,胜任教师职初工作。
 
一、培训对象、时间安排
见习教师指:师范院校或其他高等院校相关专业的毕业生,已经取得中小学或幼儿园教师资格,尚无中小幼教育教学经历,并在2011年拟应聘于我区中小学幼儿园从事一线教学工作的人员。
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时间从2011年10月至2012年6月,为期一年。期间见习教师既参加见习基地校(异校)的见习培训,同时在拟聘用单位(本校)进行一定量的跟岗实践,在区教育学院进行定期集中培训,其中见习基地培训时间不少于1/2,教育学院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1/10。如表:

项目
见习培训
跟岗实践
集中培训
地点
见习基地
拟聘用单位
教育学院
时间
每周5个半天
每周4个半天
每周1个半天

原则上周一至周五下午在见习基地培训,周一至周四上午在拟聘用单位跟岗实践,周五上午在教育学院集中培训。
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合格者,获市教委统一印制的《上海市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拟聘用单位正式录用的依据。并认定“十二五”教师培训12学分。见习教师见习期的人事关系暂挂靠在拟聘用单位。
 
二、区域管理
区教育局成立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长、教育局人事科、教育学院相关部门的人员组成。主要职责为编制本区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的计划、确定培训学校和基地布局、协调解决各基地校和录用校的教师配备和人事管理问题。
区教育局委托普陀区教育学院具体负责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常规管理。主要有:
(一)         协助教育局审核见习基地的培训工作计划,审核认定指导教师资格。协助区教育局对见习基地的培训工作进行评价和督导。
(二)         组织指导教师业务培训,并对其进行过程指导;与见习基地共同对指导教师进行过程管理,并每学期进行一次考评。在绩效评估基础上发放工作津贴和奖励。
(三)         组织见习教师进行通识性和专业基本功集中培训。
(四)         与见习基地和录用学校共同对见习教师进行结业考评。
(五)         建立例会制度,定期召开见习基地校情况通气会,交流经验、解决问题。全程记录试点工作进程状况,积累资料,总结经验。
 
三、见习基地的任务和要求
我区2011学年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基地为:曹杨二中、晋元中学、同济二附中、江宁学校、北海中学、梅陇中学、华师大附小、武宁路小学、朝春中心小学、新普陀小学、上海市实验幼儿园、绿洲幼儿园、豪园幼儿园、大风车幼儿园。
(一)   建立领导小组
……
(二)   指导教师的遴选要求
……
(三)实施要求和过程管理
     ……
四、带教指导教师的任务和要求
中小学见习基地设学科指导教师和班主任指导教师,幼儿园见习基地设带教指导教师。见习指导教师的主要权利和义务见市教委文件《指导教师职责》。
(一)主要任务(详见《上海市中小学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要求》)
(二)管理规范和要求
   ……
五、见习考评
……
六、经费保障
……
普陀区教育学院
二0一一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