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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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障网络信息安全的规定

 

 
 
关于规范学院各部门使用教育局OA公文传输系统
保障网络信息安全的规定
 
根据教育局推进电子政务,规范普陀教育网OA系统公文流转操作,保障网络信息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对学院各部门、组室通过OA系统向教育局报送文书、公文,向区各基层单位、幼儿园、中小学发送通知、公告等公文作规定如下:
1.      学院OA公文传输系统的账号和密码由院办统一管理。院办将根据需要设定权限,把账号和密码发给有关人员。
2.      学院各部门通过OA系统向上级领导部门、单位、教育局局长室等发送的报告、申请、请示、重大事件的报告、情况汇总等公文须经由部门主任认可,分管院长审批后,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院办,由院办加盖电子印章后发出。
3.      各部门如向各基层学校校长室发放通知、通告、告示、工作联系等公文,须经部门主任审核后,由专人发出。
4.      凡从OA系统发送的公文,应该做到行文规范,用词确当,内容简明扼要,符合发送者的身份。
5.      OA系统主要是用于学院与教育局、各学校、各教育单位的领导传输办公文件的系统,其中有一些重要的、不宜外泄的信息,各单位接收人员都有一定权限。建议各部门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规范使用OA系统。在发送有关部门专业业务信息时尽可能通过学院网络平台传送,不随意占用教育局线路通道,加强账号和密码的使用和管理。
 
 
                                                           院办201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