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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学年院文明组室、师德标兵、服务明星评选方案

 

2011学年院文明组室、师德标兵、服务明星评选方案
 
 
普陀区教育学院2011学年文明组室评选实施办法
 
文明组室建设是学院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创建上海市文明单位的基础工作,同时也是提高教职工思想道德和工作生活品质的重要抓手。根据学院精神文明建设整体规划,2011学年文明组室创建的主题继续为“学习型班组建设”,通过争创学习型班组活动来不断提升教职工专业水平和专业服务质量,并以此为基础进一步丰富区域现代教育改革专业支持中心和干部教师继续教育中心的内涵建设。
一、评选对象
学院今年参加文明组室评选的部门为10个,分别为院办公室;教研室;学前教研室;德育室;科研室;现代教育技术研究室;师训办公室;干训部;课改办;图书情报资料中心。
二、评选方式
1、部门总结。每一个组室围绕“学习型班组建设”主题对组室本学年的文明组室创建工作进行总结交流。总结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组室面貌 (思想道德、工作作风、人际关系,以及组室凝聚力建设等);业务学习(学习内容、学习方式、专业发展);专业服务(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品质);院集体活动参与情况(政治学习出勤率、安全工作、献血与爱心捐赠、组室卫生、工会锻炼活动参与情况等)。在以上四个方面内容的总结中建议突出三点:一是与以往相比,本学年的新尝试或新做法,即体现组室创建工作中的发展与创新;二是关注典型事迹、典型人物、典型经验的总结交流;三是理性思考以后创建工作中有待进一步加强的方面。
2、大会交流。学院召开文明组室评选大会,各组室主任大会交流本组室创建工作总结,交流时间不超过10分钟,交流顺序由抽签决定。建议各组室大会交流前先进行组室内的交流,同时建议做好交流发言的PPT
三、评选项目与标准
评选项目主要包括四项:组室面貌(20)、业务学习(20)、专业服务(30分)、院集体活动参与情况(30分)。评委仅限于前三项(评分表1)共70分值的评分权,第四项(评分表2)由院办联合工会根据各组室平时参与学院集体活动情况给予定量赋分(政治学习出勤率分值为10分,安全工作5分,献血与爱心捐赠参与情况5分,组室卫生评比5分,工会锻炼活动参与情况5分)。
四、评选
学院文明组室评选是在院党总支和院长室领导下,由院工会牵头组织。评委为学院教代会代表,共计35名评委。院工会综合评委评分(评分表1)和参与学院集体活动所得分值(评分表2,由院办和工会评定)提出2011学年院优秀文明组室和文明组室建议名单,由院务会议讨论通过。
优秀文明组室名额原则上控制在参评组室的60%,即本学年可选出6个优秀文明组室。
五、表彰奖励
表彰奖励以精神激励为主,同时按照学院《完善荣誉激励机制的若干意见》中有关规定进行物质奖励。优秀文明组室的奖励标准为人均80元,文明组室的奖励标准为人均60元,如组室成员不足五人则按五人计。表彰奖励时间为2012年教师节。
六、宣传
评选出的院优秀文明组室予以张榜表彰,并充分利用院宣传栏,校园网进行先进事迹介绍。
七、时间安排
615,学院开展关于文明组室评比的宣传与动员;
618625,组室进行文明组室创建的总结与交流;
626前,组室主任于将组室争创总结交分管院长审阅;
629上午(暂定),学院召开文明组室评选大会。
 
普陀区教育学院党总支
普陀区教育学院院长室
 2012613
 
 
 
 
2011学年“服务明星”争创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了积极响应区教育党工委、教育局关于“立足岗位创先争优,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的号召;同时也为了强职工思想道德建设,鼓励广大职工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学院开展争创“服务明星”的评选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凡按照非教育教学人员领取学院工作津贴的教职员工为服务明星评选的对象。
二、评选标准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团结互助;
2、吃苦耐劳,热情诚恳,乐于奉献;
3、精通业务,工作效率高,质量好。
三、评选办法
1、宣传动员(611618)。学院党总支提出的评选方案经院务会讨论确认后,向全体教师发布评选活动通知(含评选细则)。
2、推荐候选人(619629)。各组室按照服务明星的评选条件民主推选本部门服务明星候选人具体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部门
院办
教研
师训
图情
名额
5
1
1
1

3、评选(新学年开学第一周)。由工会组织,各组室负责人介绍本部门候选人事迹,全体教职工投票评选。2011学年服务明星的评选额度为5名。
四、表彰奖励
服务明星的表彰将和师德标兵的表彰结合,拟在2012年教师节举行,奖励标准按照《学院完善荣誉激励机制的若干意见》执行。
 
普陀区教育学院党总支
普陀区教育学院院长室
                                2012年6月
 
2011学年“师德标兵”争创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了积极响应区教育党工委、教育局关于“立足岗位创先争优,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的号召;同时也为了加强师德建设,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推进区域现代教育改革专业支持中心和干部教师继续教育中心的内涵建设,学院开展争创“师德标兵”的评选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学习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把培育师德示范群体作为评选活动的主要宗旨,引导广大教师自觉加强师德修养和专业素养,创先争优,积极投身到普陀教育强区建设建设中。
二、评选对象与评选标准
(一)评选对象
学院2011学年度在岗在编的教师。
(二)评选标准
1、师德高尚: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上海市中小学教师守则》;务实践行普陀教育精神,严守“三要三不”要求;爱岗敬业,刻苦钻研,严谨笃学,乐于奉献。为学、为师、为人,堪为表率,受到单位领导、同事、基层学校教师的一致认可与好评。
2、业务精湛:具有较强的教学、教研和育德能力,积极承担区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专业服务工作,成绩显著。2011学年能积极参加课题研究,或有论文发表,或获院学术成果奖励,或获区级以上(含区级)荣誉。
三、评选办法与时间安排
1、宣传动员(611618)。学院党总支和院长室讨论制定《2011学年师德标兵评选方案》,并利用全院政治学习时间向全体教师发布评选活动通知(含评选细则)。
2、推荐候选人(619629)。各组室结合学期工作小结,在组内民主推选本部门的师德标兵候选人。每一个组室按照51的比例推选(四舍五入)候选人,中层正职(包括主持工作的副职)不在部门推选之列。
3、评选(新学年开学第一周)。在中层干部会议上,由组室主任介绍本部门师德标兵候选人事迹后,全体中层干部进行投票评选。中层正职(包括主持工作的副职)由院领导按照比例直接推选。2011学年学院院师德标兵名额为12名。
四、表彰奖励
本学年师德标兵的表彰会拟在2012年教师节举行,奖励标准按照《学院完善荣誉激励机制的若干意见》执行。
 
 
普陀区教育学院党总支
普陀区教育学院院长室
2012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