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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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开展“师德标兵”、“服务明星”评选活动

 

2011学年“师德标兵”争创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了积极响应区教育党工委、教育局关于“立足岗位创先争优,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的号召;同时也为了加强师德建设,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推进区域现代教育改革专业支持中心和干部教师继续教育中心的内涵建设,学院开展争创“师德标兵”的评选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学习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培育师德示范群体作为评选活动的主要宗旨,引导广大教师自觉加强师德修养和专业素养,创先争优,积极投身到普陀教育强区建设建设中。
二、评选对象与评选标准
(一)评选对象
学院2011学年度在岗在编的教师。
(二)评选标准
1、师德高尚: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上海市中小学教师守则》;务实践行普陀教育精神,严守“三要三不”要求;爱岗敬业,刻苦钻研,严谨笃学,乐于奉献。为学、为师、为人,堪为表率,受到单位领导、同事、基层学校教师的一致认可与好评。
2、业务精湛:具有较强的教学、教研和育德能力,积极承担区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专业服务工作,成绩显著。2011学年能积极参加课题研究,或有论文发表,或获院学术成果奖励,或获区级以上(含区级)荣誉。
三、评选办法与时间安排
1、宣传动员(6月11日~6月18日)。学院党总支和院长室讨论制定《2011学年师德标兵评选方案》,并利用全院政治学习时间向全体教师发布评选活动通知(含评选细则)。
2、推荐候选人(6月19日~6月29日)。各组室结合学期工作小结,在组内民主推选本部门的师德标兵候选人。每一个组室按照5:1的比例推选(四舍五入)候选人,中层正职(包括主持工作的副职)不在部门推选之列。
3、评选(新学年开学第一周)。在中层干部会议上,由组室主任介绍本部门师德标兵候选人事迹后,全体中层干部进行投票评选。中层正职(包括主持工作的副职)由院领导按照比例直接推选。2011学年学院院师德标兵名额为12名。
四、表彰奖励
本学年师德标兵的表彰会拟在2012年教师节举行,奖励标准按照《学院完善荣誉激励机制的若干意见》执行。
 
 
普陀区教育学院党总支
普陀区教育学院院长室
2012年6月
 
2011学年“服务明星”争创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了积极响应区教育党工委、教育局关于“立足岗位创先争优,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的号召;同时也为了强职工思想道德建设,鼓励广大职工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学院开展争创“服务明星”的评选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凡按照非教育教学人员领取学院工作津贴的教职员工为服务明星评选的对象。
二、评选标准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团结互助;
2、吃苦耐劳,热情诚恳,乐于奉献;
3、精通业务,工作效率高,质量好。
三、评选办法
1、宣传动员(6月11日~6月18日)。学院党总支提出的评选方案经院务会讨论确认后,向全体教师发布评选活动通知(含评选细则)。
2、推荐候选人(6月19日~6月29日)。各组室按照服务明星的评选条件民主推选本部门服务明星候选人具体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部门
院办
教研
师训
图情
名额
5
≤1
≤1
≤1

3、评选(新学年开学第一周)。由工会组织,各组室负责人介绍本部门候选人事迹,全体教职工投票评选。2011学年服务明星的评选额度为5名。
四、表彰奖励
服务明星的表彰将和师德标兵的表彰结合,拟在2012年教师节举行,奖励标准按照《学院完善荣誉激励机制的若干意见》执行。
 
                            普陀区教育学院党总支
                                2012年6月
 
      2011学年学院服务明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