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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学校图书馆工作研究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 普陀区教育学院    作者:孙刚   发稿日期:2023年03月14日


为增强中小学图书馆队伍的教科研意识,提高中小学图书馆队伍的研究能力与水平,进一步提升中小学图书馆工作的质量与效能,普陀区教育局中小学图书馆工作委员会将在全区中小学图书馆中开展2022-2023年度中小学图书馆工作研究论文的评选活动。现将活动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23310—2023630

二、活动范围:区域内中小学图书馆专业人员及热心学生课外阅读指导、组织的教职员工

三、论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题

1、有关深化全民阅读活动,进一步提高青少年阅读能力,开展青少年读书行动(活动)、书香校园建设等方面的实践研究,包括中小学图书馆教育以及读书活动的组织与指导等方面的研究;

2、有关国内外中小学图书馆的法规、政策、经验等的比较研究;

3、有关中小学图书馆的建设(包括馆舍、设施、资源、人员队伍、管理、服务)等方面的研究;

4、有关中小学图书馆为课程、教材和教学改革,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供支持,以及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等方面的研究;

5、有关中小学图书馆在配合校园文化和社区文化建设等方面的研究;

6、有关中小学图书馆数字化建设方面的研究;

7、有关中小学图书馆馆际协作方面的研究;

8、有关双减背景下课外阅读指导、读书活动开展、家庭亲子阅读延伸、书香校园(班队)建设等方面实践与研究。

9、其他与中小学图书馆建设、课外阅读推进等方面的相关的研究。

四、论文的具体要求

1、论文的内容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调查研究、文献研究、案例研究、经验总结等。。论文内容如有引用他人资料数据的,须在文末注明出处(包括出版物名称、出版日期、作者名、篇名等)。

2、论文字数一般在3500-5000字之间,分别形成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文本格式为:篇名3号楷体,副标题、单位(学校)、作者名4号楷体;正文小4号楷体;行距1.2;标明页码;单位(学校)和作者名设于篇名(及副标题)正下方;纸质文本用A4纸打印。

3、论文由本人原创,严禁抄袭,且未在正式出版物上发表。

五、论文递交的方式

论文的纸质稿一式两份在615日前送交普陀区教育学院(岚皋路75号)B209图工委秘书处办公室,同时请将论文电子稿(文件夹名为作者名+单位名+论文名)发送至putuotu@163.com邮箱。

六、评审与奖励机制

1、所有参评论文都将进行查重比对,查重率超过30%以上(除引用外)将取消参评资格。

2、暑假期间,图工委秘书处将组织专家对参评论文进行评审,评出等第奖若干,并择优参加市级评审。

 

 

普陀区教育局中小学图书馆工作委员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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