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秋上海市市级共享课程培训项目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中职校、其它教育单位、社区学校校(园)长室:
根据上海师资培训中心下发的《关于2021年秋上海市教师教育市级共享课程培训项目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请各学校师、干训专管员及时做好以下两件常规培训管理工作:
一、参训教师个人信息确认
1)个人信息“已确认”的教师,可以直接选课报名。
2)个人信息“未确认”的参训教师,需登录教师教育管理平台,先确认信息后,由学校专管员上网审核培训教师个人信息(即教师信息校级审核),特别是“培训类型”要准确无误。
二、2021年秋季市级共享课程培训开班报名
1)本学期每人需自主报名并只可报名1门课程。
2)参训学员报名后,需由所在单位校级管理员进行报名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确认报名成功。
学员自主报名时间安排表:
工作任务 |
时间 |
学员第一次报名(每天 8:00 -23:00 ) |
9月26日-9月28日 |
校级初审 |
9月29日 |
学员第二次报名(每天 8:00 -23:00 ) |
10月8日、9日 |
校级二次审核 |
10月11日17:00前 |
培训开班 |
10月18日起 |
说明:除上海市教师教育管理平台上的市级共享课程外,由市级及以上培训机构实施的教师教育培训课程和市级及以上专项培训,均需上报教委人事处,经市教委人事处批准、审核同意后,此类人员的培训方可抵冲相应市级共享课程的学分。
校级管理员做好本校应参加培训教师(含外借教师)的基本信息审验、核查工作,并告知参训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及时登陆平台,完成报名及培训等事宜。特此通知。
普陀区教育学院培训中心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