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中职校市区级企业实践学分申报工作的通知
曹杨职业技术学校、经济管理学校、贸易学校、信息技术学校:
2020年中职校市区级企业实践学分申报工作即日启动,是十三五最后一次申报。根据《上海市“十三五”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办法》的文件要求,现将市区级企业实践学分申报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区在编、在岗中职校教师,于2019年3月至2020年8月期间产生的企业实践,限区级课程学分不满的教师申报。
二、申报学分要求
“双师型”教师五年内须完成至少一年(累计10个月)的企业实践,原则上一个月折算1.5分。“十三五”期间冲抵的市区级企业实践学分累计申报学分上限为15分/10个月,可冲抵区级选修课学分(知识与技能)。
三、申报的范围
企业实践的途径分两种,市级是市装备中心组织的,区级是区职业教育集团(普陀区为职教联盟)组织的。企业实践有脱产、不脱产两种形式。脱产就是上班期间在企业实践,不脱产一般是寒暑假教师利用假期在企业实践。教师(一般以专业教师为主)参加市级、区级企业实践,一个月以上可申报学分。
四、申报流程
1、学校组织初审,保证教师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填写“普陀区中职校教师市、区级企业实践学分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汇总表须学校盖章。
2、申报材料书面稿请于规定时间内交普陀区教育学院培训中心A215侯炜毅(52048126)收。附件1的汇总表电子版ptqedu@163.com,电子版文件名为“╳╳学校普陀区中职校教师市、区级企业实践学分申报汇总表”(邮件主题同文件名)。
3、书面申报材料的排序要求:汇总表一式两份,相关资料复印件一份(市级、区级企业实践需提交《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项目协议书》,按汇总表顺序排序)。
五、交表时间
2020年9月15日16点截止,即日起为学校收集、整理申报材料时间,如逾期不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学分申报。
附件1:普陀区中职校教师市、区级企业实践学分申报汇总表
普陀区教育学院培训中心
2020年8月27日
附件1:
普陀区中职校教师市、区级企业实践学分申报汇总表
(2019年3月——2020年8月)
学校(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姓名 |
师训号 |
等级 市/区 |
企业实践单位 |
企业实践 具体起止月份 |
实践形式 (全脱产 /半脱产) |
任教专业 |
实践月数 |
累计学分 |
初审学分 |
审核学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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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申报表中必须是在岗在编教师,能如期完成企业实践,由学校证明(学校盖章),分市、区级二个等级。
2、“初审学分”=“实践月数”*1.5分,“实践月数”超过10个月则按10个月(上限)计算,累计学分可通过教师个人查询学分证明【企业实践】普陀区中职校教师市区级企业实践学分获得。
3、申请人需上交《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项目协议书》的复印件。
4、本表由学校填写,汇总学校申报教师的学分情况,一校一表,一式两份。“审核学分”一栏由区审核小组填写。
普陀区教育学院培训中心
2020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