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设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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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主要部门及岗位防火规定

 

 
教育学院主要部门及岗位防火规定
一、办公室防火规定:
1.办公室不得存放与办公无关的易燃易爆物品。对于存放有大量书刊、文件、纸张等易燃物品的办公室,在工作时要采取严格的防火措施,并禁止吸烟。
2.烧毁无用的废纸、文件和其它可燃废品,要在安全地带进行,并要有人看管,待全部熄灭后方可离开。
3.每天下班后离开办公室时,要进行防火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安全无误后,方可离开。
二、会议室防火规定:
1.会议室不得私拉乱接电源。
2.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3.散会时,经防火检查无误后,切断电源,关锁好门窗后方可离开。
4.随时清理室内纸张、废物等易燃物品,消除隐患。
5.会议室要准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以防万一。
三、信息中心、机房、广播室防火规定:
1.非本室工作人员或无关工作人员严禁入内,并在室外悬挂“严禁入内”的标志牌。
2.室内不得持明火作业,严禁吸烟,严禁安装使用电炉。
3.室内电气设备要专人负责,定期检查。交流电插座要有明显标志。
4.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精神集中,密切注视各部件运转情况,发现异状、异声、异味,要正确判断,及时处理。
四、档案室、打字室、收发室、电脑房、图书馆、电教室、防火规定:
1.室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室内吸烟和动用明火作业。
2.及时处理废纸、资料和其它可燃物品。销毁时需放在安全地点,并派专人看管,直至完全熄灭为止方可离开。
3. 每天下班前必须进行防火检查,切断电源,关锁好门窗。
4.禁止安装和使用电炉。
5.备有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搞好保养与维护,并会使用。
五、餐厅、厨房防火规定:
1.严格按规定使用液化气燃料。
2.燃油灶要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燃油箱与炉灶距离应保持在10米以上,并用防火墙使油箱与炉灶隔开。
3.油箱加油时,应熄灭炉灶,炉灶旁禁止存放油桶。
4.要经常检查厨房内电线情况,防止电线因烟熏老化破裂而短路起火。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5.食品仓库要与炉灶保持5至10米以上距离,并用防火墙隔开,进行封闭管理。
6.对用电、用火操作人员,要经过有关部门专业培训,获取上岗证后方可上岗。操作时必须严格操作规程,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7.每个餐厅均应在主管人员直接领导下建立防火安全小组,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防火安全小组人员名单报后勤处和保卫部门备案。
8.下班时,要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切断电源,熄灭明火,清理内部通道,保证人员畅通,并关锁好门窗,晚上必须有人值班。
9.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注意保养和维护,做到会用、能用。
六、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火规定:
1.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
2.施工单位应确定一名现场负责人担任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防火工作,施工单位可根据现场防火需要,单独建立逐级防火责任制。
3.施工单位应根据防火设计要求进行消防设计施工,不得变更。
4.施工单位在施工前15日之内应进行现场消防设计,并将其方案报消防部门审批,报保卫部门备案。其主要内容包括:“(1)工程位置、建筑物层数、面积、高度、施工工艺、方法、使用材料。(2)生活及用火区(如厨房、沥青锅、茶炉房)位置。(3)各种临时建筑物的位置,防火间距及用途。(4)工地给水管道、临时消防立管、室外消火栓位置、消防车道宽度、供电线路架设方位及电压。(5)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地点,堆积体积。(6)配备消防器材的数量和种类。
5.施工单位动用明火作业,须报保卫部门批准,领取动火证,并限在指定地点、指定时间内动火。
6.施工单位因违规操作造成火灾的,视情况扣除全部或部分保证金,直至取消施工资格或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普陀区教育学院
2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