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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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2011学年文明组室评选实施办法

 

普陀区教育学院2011学年文明组室评选实施办法
 
文明组室建设是学院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创建上海市文明单位的基础工作,同时也是提高教职工思想道德和工作生活品质的重要抓手。根据学院精神文明建设整体规划,2011学年文明组室创建的主题继续为“学习型班组建设”,通过争创学习型班组活动来不断提升教职工专业水平和专业服务质量,并以此为基础进一步丰富区域现代教育改革专业支持中心和干部教师继续教育中心的内涵建设。
 
一、评选对象
学院今年参加文明组室评选的部门为10个,分别为院办公室;教研室;学前教研室;德育室;科研室;现代教育技术研究室;师训办公室;干训部;课改办;图书情报资料中心。
 
二、评选方式
1部门总结。每一个组室围绕“学习型班组建设”主题对组室本学年的文明组室创建工作进行总结交流。总结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组室面貌 (思想道德、工作作风、人际关系,以及组室凝聚力建设等);业务学习(学习内容、学习方式、专业发展);专业服务(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品质);院集体活动参与情况(政治学习出勤率、安全工作、献血与爱心捐赠、组室卫生、工会锻炼活动参与情况等)。在以上四个方面内容的总结中建议突出三点:一是与以往相比,本学年的新尝试或新做法,即体现组室创建工作中的发展与创新;二是关注典型事迹、典型人物、典型经验的总结交流;三是理性思考以后创建工作中有待进一步加强的方面。
2大会交流。学院召开文明组室评选大会,各组室主任大会交流本组室创建工作总结,交流时间不超过10分钟,交流顺序由抽签决定。建议各组室大会交流前先进行组室内的交流,同时建议做好交流发言的PPT。
三、评选项目与标准
评选项目主要包括四项:组室面貌(20分)、业务学习(20分)、专业服务(30分)、院集体活动参与情况(30分)。评委仅限于前三项(评分表1)共70分值的评分权,第四项(评分表2)由院办联合工会根据各组室平时参与学院集体活动情况给予定量赋分(政治学习出勤率分值为10分,安全工作5分,献血与爱心捐赠参与情况5分,组室卫生评比5分,工会锻炼活动参与情况5分)。
 
四、评选
学院文明组室评选是在院党总支和院长室领导下,由院工会牵头组织。评委为学院教代会代表,共计35名评委。院工会综合评委评分(评分表1)和参与学院集体活动所得分值(评分表2,由院办和工会评定)提出2011学年院优秀文明组室和文明组室建议名单,由院务会议讨论通过。
优秀文明组室名额原则上控制在参评组室的60%,即本学年可选出6个优秀文明组室。
 
五、表彰奖励
表彰奖励以精神激励为主,同时按照学院《完善荣誉激励机制的若干意见》中有关规定进行物质奖励。优秀文明组室的奖励标准为人均**元,文明组室的奖励标准为人均60元,如组室成员不足五人则按五人计。表彰奖励时间为2012年教师节。
六、宣传
评选出的院优秀文明组室予以张榜表彰,并充分利用院宣传栏,校园网进行先进事迹介绍。
 
七、时间安排
6月15日,学院开展关于文明组室评比的宣传与动员;
6月18日至6月25日,组室进行文明组室创建的总结与交流;
6月26日前,组室主任于将组室争创总结交分管院长审阅;
6月29日上午(暂定),学院召开文明组室评选大会。
普陀区教育学院党总支
普陀区教育学院院长室
 201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