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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院开展部门主任助理竞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年08月27日      来源:普陀区教育学院


关于学院开展部门主任助理竞聘的通知
为加快学院中青年后备干部的培养,为学院的青年教职员工岗位成才搭建舞台创造条件,为学院的长远发展建立人才储备,经学院党政班子的研究,决定在全院青年教职员工中开展部门主任助理(挂职锻炼)的竞聘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竞聘对象
凡学院1963年及以后出生的在岗在编的青年教职员工均为此次竞聘的对象。
二、竞聘职位
本次竞聘的主任助理(挂职锻炼),拟设置院务办公室,教研室,德育室,科研室,师训办公室等部门的主任助理的岗位。设置的岗位最终根据报名的情况作相应的调整。
三、竞聘程序
1、竞聘动员。20085月初在全院教工大会上进行动员。
2、竞聘对象产生。竞聘对象可由各部门推荐、3名以上员工推荐、以及个人自荐等三种形式产生。三种形式产生的竞聘对象具有同等效力。竞聘对象均需填写竞聘报名表,由本人报名。(报名表附后)
竞聘报名时间与地点。时间:自动员日起一周内为报名时间。地点:院人事办公室。人事干部负责报名的有关事宜。
3、竞聘答辩。由学院组成答辩评审小组负责答辩评审。答辩评审小组由学院领导班子成员,院工会主席、人事干部,教育党工委组织科的领导组成。通过答辩评审,确定主任助理(挂职锻炼)人选,然后学院按照有关干部任免程序进行任命。
竞聘答辩时间拟安排在5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宣布竞聘结果。拟于今年放暑假之前,公布竞聘结果。
四、主任助理(挂职锻炼)任职的时间与待遇。
对于通过竞聘的教职员工,学院将根据本人的具体情况以及学院的需要,分期分批,放在相关组室担任主任助理,挂职锻炼,时间一年。一年以后根据工作需要,以及考核情况,在征求本人的意见以后作出具体安排。鉴于挂职锻炼主要任务是锻炼和培养,因此,挂职锻炼期间享受原岗位的待遇。
今后,学院培养的中层干部原则上都要经过一年的挂职锻炼后任命。
五、本决定的解释权在党总支,院长室。
 
普陀区教育学院党总支,院长室
                                            2008-5
 
 
普陀区教育学院主任助理(挂职锻炼)竞聘报名表
竞聘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
 
工作年月
 
职称
 
竞聘人签名
 
推荐人签名
 
竞聘理由:(可附页)
竞聘人近三年的荣誉及获奖的工作成果
评审组意见
                   负责人签名:
备注
竞聘理由着重阐述所竞聘部门的现状分析和今后工作的设想。不超过两千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