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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普陀区教育学院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实施办法

普陀区教育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家、市区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普陀区教育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办法》(讨论稿)。

一、指导思想

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相关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教育部、市教委、区委区府、区教育局“两案十制”的工作要求,切实增强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教职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置于首位,进一步做好学院疫情防控工作和开学准备工作。

二、管理机制

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性和复杂性,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执行有力。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是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坚决扛起疫情防控的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学院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学院成立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由书记和院长担任组长,带领学院全体教职员工共同防疫,共克时艰。同时,根据工作推进,成立网络教学统筹、教职工防控、综合保障、宣传教育、志愿服务5个专项工作组,统一协调落实学院的疫情防控工作。

(一)工作小组

组长:许晓芳、杨杰

副组长:王茂江、缪亚男、刘滢、郭为安

组员:徐政、郑百易、汪瑾华、赵群、马骏、王萍(德)、周骏蔚、黎亮、孙刚、颜欣玮、丁莉、方红军、钱正华

学院分管领导:刘滢

(二)专项工作组

网络教学统筹组组长:缪亚男

教职工防控组组长:方红军

综合保障组组长:徐政

宣传教育组组长:丁莉

志愿服务组组长:钱正华

(三) 工作职责

1.组织管理:学院疫情防控工作组由学院党政领导牵头,党总支委员和各部门主任参与,根据上级精神和防疫工作要求统一部署、协调各部门的预防工作和开学工作。

                          

2.疫情排摸:由教职工防控组牵头,各部门配合,人事干部方红军负责填报、联络。做好对全体教职工(含外聘人员)的全面排摸,要做到全覆盖、底数清、情况明,切实做好统计和一日一报工作制度。

 

 

 

 

 

 

 

 

 

 

 

3.开展线上教研和培训:由网络教学统筹组牵头,基于当前疫情防控,学校开展网格教学的需求,积极推进适应信息化背景的专业引领工作新方式。一方面,借助于各类视频会议平台,推进线上的教研、德研、科研和干部教师培训工作;另一方面,科学合理统筹各类教育教学资源,指导区域中小学在停课期间做好网络教学的校本化实施,确保网上教学科学有序保质保量,指导全区幼儿园运用适合的、个性化的教育资源开展家庭科学育儿工作;第三,加强教师信息技术应用技能培训,如组织协调全区教师参加“教师在线教学能力提升课程”,提升教师线上教学能力。

4.宣传教育:由学院党总支负责,宣传教育工作组牵头,院办和图情中心负责实施,充分发挥院网、学院微信公众号的宣传教育作用,多渠道宣传防控知识。指导教职工科学掌握、理性应对;教育教职工在疫情防控中要服从大局,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相关规定,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不转载和发布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敏感信息,不转载和发布未经科学证实的疫情防控信息;及时发现学院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好人好事和典型案例,加强正面宣传,弘扬学院共克时艰、守望相助的正能量。学院党员干部要深入了解教职员工的思想动态,及时回应关切,做好师德师风教育。

5.个案跟进: 由教职工防控组牵头,院办和院工会负责实施,各部门配合。重点掌握了解教职工假期离沪情况(特别是去过重点地区和与重点地区人员有过接触)及目前尚未返沪情况,登记造册、建立动态台账,加强跟踪和联系,对其共同生活的人员也要做好相关信息调查,并按规定及时申报相关信息。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返沪人员隔离观察14天的工作要求,对在湖北的教职工如无特殊情况劝其暂不返回,等待上级指令。对发生的发热、咳嗽等疑似病例要随时发现随时汇报,及时处理;对居家隔离观察的教职工和患病隔离治疗的教职工及时加强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

6.应急预案:由综合保障组牵头,院办和院工会负责实施。加强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对在学院内出现的疑似病例,立即启动应急机制,学院党政领导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妥善处置,做好隔离、转接、消毒和后续跟进工作。并于第一时间向区教育局办公室报送信息。

三、具体措施

(一)疫情教育:利用多种途径和方式开展全员健康教育,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加强心理疏导工作,引导教职员工正确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危害性和有效预防措施;做到人人掌握基本的预防方法,自觉做好个人卫生工作。

(二)健康防护:学院定期定时对公共场所(楼道、电梯、厕所等)、办公室、会议室、图书馆、食堂、门卫室以及各类功能室进行相应的消毒处理;同时力所能及地为教职工提供相关的健康防护措施。

(三)进院检测:对教职员工和外聘人员实施入院体温检测和每日体温检测报告制度,严禁发热入院上岗。若发现教职员工和外聘人员体温异常,将要求回家观察休息,必要时到医院就诊。

 

 ……【以下内容省略,如需了解,请联系学院院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