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减排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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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普陀区教育学院节约用水节约用电的规定

普陀区教育学院节约用水、节约用电的规定

节约用水、节约用电是学院安全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体教职工的共同责任,更是文明单位应有的责任担当。为了加强管理,做到节约用水、节约用电,本着安全节约的原则,特规定如下:

一、职责

1.各部门负责人,作为节约用水、用电的第一责任人。全院教职工要自觉保护学院内一切用水、用电设施,杜绝浪费现象,养成安全节约用水、随手关灯的好习惯。

2.学院成立安全用水、用电管理的兼职消防员队伍,定期开展培训,每天检查校园内各场所的水电设备及使用情况,对造成学院水电设施损坏和浪费的现象,提出批评,严重的追究其赔偿责任。

二、要求

1.用自来水时,水龙头尽量开小一点;用完水后,要及时拧紧水龙头;发现水龙头损坏(包括卫生间冲水设施)的应及时联系院办薛世伟老师。

2.空调的使用,原则上夏天要超过30摄氏度,冬天要低于10摄氏度。

3.晴天办公室内不开灯,中午去食堂用餐时要随手关灯(关吊扇和关空调)。

4.下班时必须关闭灯、吊扇、空调、电脑等电气设备的电源。

5.办公室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气设备,防止发生火灾。

 

普陀区教育学院院务办公室

20199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