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教育学院2020年年中绩效考核方案
根据《普陀区教育局关于2020年本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年中绩效考核的通知》普教人〔2020〕7号文以及《普陀区教育系统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普教人〔2013〕10号)精神要求,为做好2020年年中绩效奖励工作,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以下方案:
一.考核范围
1、本单位2020年6月30日在编在册工作人员(享受书记、校长绩效工资的人员另行安排)。
2、本单位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在本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内流动或退休的人员,在学院参加考核。
3、挂职干部参加学院年中考核,考核结果由学院反馈给编制所在单位。
二.考核内容
按照学院制定的《普陀区教育学院绩效工资考核办法》执行。
1、教师绩效考核应侧重对教师履行法定职责、师德表现、完成学院岗位职责、工作实绩、教育教学研究、专业发展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核。
2、其他人员考核则根据不同岗位的特点,从承担的岗位责职、完成任务的数量、质量以及工作成效等方面进行考核。
三.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准备阶段(5月19日—5月25日):
1. 成立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名单(11人):
组长:杨杰 许晓芳
组员:刘滢 王茂江 缪亚男 钱正华 徐政 方红军 严明 印兰 侯炜毅
2. 5月25日公布考核计划。
(二)考评阶段(5月25日—6月8日)
1.自评阶段:5月25日至6月4日,本人总结,网上下载、填写《普陀区教育学院2020年年中绩效考核登记表》,进行自评。所有表格请用A4纸打印并于2020年6月4日前交组室汇总,逾期不交视作自动放弃考核。
2.互评阶段:6月5日(周五),部门进行个人小结交流、互评。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工作任务书,注重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制定评审细则;并依据教师履职计划、工作小结和实际工作情况作出评价。各部门考核结果在2020年6月5日下午上报院评审小组,同时上交本部门《普陀区教育学院2020年年中绩效考核登记表》。
6月8日(周一)上午院办公会后,学院考核领导小组综合教师自评、互评和部门考核情况做出年中绩效综合评价结果,并于6月8日至6月12日公示五个工作日,同时将结果提交被考核教职工确认,教职工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可以通过正当渠道向单位考核领导小组或上级部门提出申诉。
3.总结阶段(6月8日—6月10日):学院对考核工作进行总结,并将学院考核结果于2020年6月10日前报区教育局人事科。
四.考核结果及运用
1、年中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年中绩效奖励分配的主要依据。学院按照考核结果和和本单位制定的绩效奖励分配办法,在年中绩效奖励总量内,合理确定分配层次,坚持向优秀教师和作出突出成绩的教师倾斜。
2、2020年年中绩效考核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第,完成本职工作,考核优秀为A等(20%);完成本职工作,考核合格为B等,考核不合格为C等,具体标准详见《普陀区教育学院绩效工资实施细则》及《普陀区教育学院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3、年中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教师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年度考核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附件:1、《普陀区教育学院2020年年中绩效考核登记表》(干部)
附件:2、《普陀区教育学院2020年年中绩效考核登记表》(教师)
附件:3、《普陀区教育学院2020年年中绩效考核登记表》(教辅)
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学院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