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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普陀区教育学院党政领导接待日制度

普陀区教育学院党政领导接待日制度(讨论)

为进一步密切学院党政领导与教职工员工之间的联系,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改进工作作风,促进校园和谐,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院领导接待日制度坚持公开透明、沟通互动原则。

第二条 院领导班子成员基本固定每周接待日的时间,如因领导临时外出开会或出差且不能相互协调而暂停实施接待时,由院务办公室及时对外公布。

第三条 接待对象为学院教职员工(也包括基层学校领导和教师)。

第四条 院领导接待教职工来访时,学院党总支纪检委员和院办工作人员陪同接访。院办工作人员做好记录和档案管理工作,并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第五条 接待日主要接待受理事项:

1.对学院或部门制定的制度、政策及具体工作的意见、建议;

2.对学院单位或部门的投诉;

3.教职工个人利益维护和请求;

4.其他与学院发展建设相关的事项。

第六条  本制度由学院党总支、院长室负责解释。

                                     

普陀区教育学院党总支

                                       普陀区教育学院院长室

20199

 

时间

负责领导

接待日(一)

周一上午

杨杰、缪亚男

接待日(二)

周五下午

许晓芳、刘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