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现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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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普陀区教育学院关于加强同住家属离沪报备及回沪提供材料的工作提示

普陀区教育学院关于加强同住家属离沪报备及回沪提供材料的

工 作 提 示

 

1. 学院教职工(含返聘、挂编、编外用工、购买服务人员)的同住家属离沪和返沪,应在第一时间向部门主任报告,并同时将信息报备给工会小组长。工会小组长每日1630前汇总部门主任转告的信息和教职工主动报备的信息,通过每日健康巡查小程序上报给方红军老师。

2.  同住家属返沪当日,需通过相关小程序查询所去的目的地和目的地的风险等级,并截图及时通过微信发方红军老师。 【可通过“国务院客户端”公众号进入相关小程序查询,路经如下图(一)下图(二)所示】

1)通过“国务院客户端”公众号中的“防疫行程卡” ,查询返沪前所到的目的地并截图(下图(三)所示),如果到过多个目的地,则需要一一截图。

2)通过 “国务院客户端”公众号中的“疫情风险查询”,查询所到目的地的风险等级并截图(下图(四)所示)。如果到过多个目的地,则需要将这些目的地的风险等级一一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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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一)                                图(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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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三)                          图(四)

 

3.  同住家属从低风险地区返沪需加强自身管理,学院教职工本人需与家属保持健康距离。

4 同住家属途径或从中高风险地区返沪应按规定进行隔离,学院教职工本人也必须隔离十四天(居家隔离还是集中隔离,根据风险等级来定),隔离期满后需经核酸检测为阴性方可解除隔离,正常到学院上班时需提交本人的核酸检测报告。

 

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学院

202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