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教育学院开展廉政风险滚动排查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的
实施计划
时间安排 |
工作 项目 |
工 作 内 容 |
工作方式 和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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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 2020年4月30日前 |
动员发动 |
成立组织,制定方案,召开动员会、开展各种形式宣传教育活动。 |
明确意义,工作步骤和要求,增强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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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 2020年5月15日前 |
梳理 查找廉政风险 |
查找 风险 |
在对现有廉政风险梳理的基础上,要结合本单位和行业的特点,重点查找领导班子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民主集中制、“八项规定”、“三重一大”、“四责协同”等制度以及具有高风险业务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点。科室(部门)要针对人、财、物、事等重要岗位,对照科室职责,查找本科室(部门)在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点。个人要对照岗位职责和制度要求,全面查找个人在政治思想、纪律作风、廉洁从业、岗位职责、道德操守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点。 |
多到群众信访反映多的地方,多到工作推进不力的地方,多到改革探索任务重的领域去发现问题。查摆风险采取自己找、群众帮、领导提、集体定等多种方式进行。 |
时间 安排 |
工作 项目 |
工作方式和要求 |
时间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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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阶段 2020年5月30日前 |
风险分析 评定 制定措施 |
风险 分析 评定 |
在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的基础上,依据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的多少和权力的重要性、权力行使的频率、腐败现象发生的几率等内容,召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按照“高”、“一般”、“低”三个等级评析和确定廉政风险点。 |
把握三个重点: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等重要工作及重点环节;突出重点对象,重点聚焦“三类干部”;突出重点部门、关键岗位、重点人员。 |
制定 措施 |
个人岗位风险由在岗人提出具体防控措施,以统一表格的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并报本级党组织审核备案。科室(部门)风险防控措施由本科室(部门)集体研究制定,由主管领导把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防控措施分别由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本人制定。 |
要紧紧围绕排查确定的各类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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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 档案 |
按照规定格式,组织填写《普陀区教育系统廉政风险识别及防范措施一览表(领导班子)》(附件2)、《普陀区教育系统廉政风险识别及防范措施一览表(科室)》(附件3),《普陀区教育系统廉政风险识别及防范措施一览表(个人)》(附件4),建立台帐并作为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 |
按照“一岗一档”的要求,建立岗位廉政风险档案。根据查找的岗位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明确岗位风险点防控责任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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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安排 |
工作 项目 |
工作方式和要求 |
时间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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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监督防控机制 |
监督 检查 机制 |
落实“四责协同”机制明晰责任,确保各级风险点的防控责任到人,防控措施到位。 |
贯彻落实教育党工委关于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要求 |
风险 控制 机制 |
建立定期分析本单位政治生态状况的机制;建立日常监督机制,充分运用好“四种形态”,对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落实组织生活制度、述责述廉制度;建立权力制约机制。 |
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有针对性风险控制机制。 党内监督的内容、方式和要求,也都适用于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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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阶段 2020年6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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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验收 |
区廉政风险滚动 排查机制建设工作组将在基层单位中选取部分重点单位,抽查本年度廉政风险防控建设工作推进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
根据区廉政风险滚动排查机制建设工作组抽查情况与提出的整改意见,自行整改完善。 |
第四阶段 2020年9月30日前 |
评估验收 |
自我 评估 |
分析本单位政治生态状况,对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情况进行自我评估。 |
撰写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评估报告 |
考核 验收 |
学院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对照验收评估表(附件6)的评估内容,适时组织验收,总体评估各单位的实施情况。 |
根据反馈的考核验收结果,及时纠正存在问题,修正风险内容,完善工作措施,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
中共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