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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普陀区教育学院垃圾分类管理的实施办法

普陀区教育学院垃圾分类管理的实施办法

20195月)

环境保护是国家基本国策。根据《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20191月)和《上海市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制度实施导则》(20195月)的要求,现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普陀区教育学院垃圾分类管理的实施办法。

一、成立工作小组

1.  : 刘友霞、杨杰

2.副组长: 王茂江、缪亚男、刘国华

3.  : 党总支委员、各组室主任

二、垃圾分类管理的基本原则

1. 标准分类:学院按规定实施垃圾标准分类,即分“干垃圾”、“湿垃圾”、“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四种。

2. 定点投放: 学院根据垃圾分类实施定点投放,即投放到指定地点的相应垃圾桶中。

3.定时汇集:学院每天定时将四种垃圾进行汇集,然后集中到学院“垃圾存放点”,等待环卫工人来分类清运。

三、垃圾分类标准

学院的工作生活垃圾按以下标准分类:

1.可回收垃圾:书刊、报纸与纸张、纸盒与纸袋;食品与饮料的包装容器(塑料、玻璃、硬纸、易拉罐等);废织物与旧包包;以及废塑料、废玻璃制品、废金属等适宜回收、可循环利用的工作生活垃圾。

2.有害垃圾:化学试剂、药品(农药)、油漆、化妆品、水彩笔;医用器具(针筒、纱布、棉签、创口贴等);有毒试剂瓶(化学试剂瓶、药瓶、香水瓶、油漆瓶等);蓄电池、镍镉电池与灯泡(灯管)等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间接潜在危害的工作生活垃圾。

3.湿垃圾:厨余垃圾(各类食物及其残渣);过期的各类食品(肉类、蔬菜、瓜果);水果及其果皮、果核;花卉绿植;中药药渣等易腐的生物质生活垃圾。

4.干垃圾:干的建筑装饰垃圾(砖块、渣土、旧浴缸、旧马桶、旧水槽等)、部分干的生活用品(碗筷、茶杯、梳子刷子、卫生纸、湿垃圾袋、扫把、篮球足球)等,除上述三类以外的其他日常工作生活垃圾。

说明:上述分类标准,可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生活垃圾特性和处置利用需要予以调整。

四:定点投放点设置

1.干垃圾桶投放点:学院将在食堂、电梯口、会议室、教室(包括各类功能室)、办公室以及底楼广场、停车区域等公共区域放置大小不等的干垃圾回收桶。

2.湿垃圾桶投放点:学院将在食堂加工区、食堂就餐区、每个楼层的洗手间的水池旁边、底楼广场放置大小不等的湿垃圾桶。

3.可回收垃圾箱投放点:学院将在每个楼层电梯厅过道、底楼广场和垃圾存放点集中统一设置可回收垃圾箱,其它区域不单独设置可回收垃圾桶,教职工需将可回收垃圾直接送达可回收垃圾箱内。

4.有毒垃圾箱投放点:学院将在底楼广场和垃圾存放点集中统一设置有毒垃圾箱,其它区域不单独设置有毒垃圾桶,教职工需将有毒垃圾直接送达有毒垃圾箱内。

学院将在院内东南角设置专门的垃圾存放点。

五、定时分类收集垃圾

学院保洁人员将每天定时收集各类垃圾,然后汇集到垃圾存放点的相应垃圾箱内,为环卫工人的清理运输做好准备。对于干垃圾和湿垃圾,保洁人员每天上午和下午各定时清理汇集一次,集中到垃圾存放点的相应垃圾箱内;对于可回收垃圾和有毒垃圾,保洁人员每天不定时清理(整理)垃圾存放点的相应垃圾箱。

六、宣传与培训

学院将通过集中学习、网站、微信等平台及时宣传垃圾分类的方法、意义以及学院实施办法;同时对教职工和保洁阿姨进行相应的垃圾分类收集的培训,保障学院垃圾分类管理顺利实施。

七、评价与奖惩

学院将垃圾分类管理作为创建新一届全国文明单位的重要内容,院务办公室将承担垃圾分类管理的主体责任,全体教职工需自觉遵守垃圾分类投放的规定。院务办公室联合院工会不定期检查部门和个人关于垃圾分类投放的执行情况,检查结果将与学年底的优秀文明组室和师德标兵等荣誉评选挂钩。 

                       

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学院

2019/5/27